兩行業協會倡議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四項支付手續費

6月25日,為引導支付行業主體適當降低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收取的支付手續費,支援實體經濟發展,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中國銀行業協會向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等支付行業主體發出倡議,自2021年9月30日起三年內,降低銀行賬戶開戶手續費、人民幣結算服務手續費、電子銀行服務收費和支付賬戶服務費。

倡議書稱,支付行業主體積極響應和落實國家政策,主動讓利實體經濟,適當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有利於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夯實我國經濟發展的微觀基礎,對於落實“六穩”“六保”政策措施、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倡議自9月30日起三年內減免四項手續費  

倡議書提出了具體的降費專案和降費要求。自2021年9月30日起三年內,對以下四個支付手續費專案實行優惠或減免措施。

一是降低銀行賬戶開戶手續費。鼓勵商業銀行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同一銀行開立的首個(或指定一個)單位結算賬戶開戶手續費實行優惠,優惠後價格不高於現行公示價格5折。現實際收費低於上述標準的,鼓勵繼續執行。

二是降低人民幣結算服務手續費。鼓勵商業銀行對透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ATM等渠道進行的單筆10萬元(含,下同)以內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公跨行轉賬匯款業務實行優惠,優惠後價格不高於現行公示價格9折。鼓勵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櫃檯、網上銀行、手機銀行、ATM等渠道單筆10萬元以內對公本行轉賬免收匯款手續費。

三是降低電子銀行服務收費。鼓勵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安全認證工具的年費和管理費實行免收或優惠措施,優惠後價格不高於現行公示價格5折。鼓勵商業銀行免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安全認證工具工本費,至少按照不高於成本價收取。

四是降低支付賬戶服務費。鼓勵支付機構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經營行為的個人等網路支付商戶服務費實行優惠,優惠後價格不高於現行標準9折。鼓勵支付機構對採用收款碼收款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經營行為的個人免收支付賬戶提現手續費。

銀行、支付機構應以醒目方式對降費措施進行公示

不得變相提高支付手續費標準

倡議書要求保護客戶知情權。商業銀行、支付機構應提高降費工作透明度,透過網站、應用程式(APP)和網點以醒目方式對支付手續費降費措施進行公示,做好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加強客服人員培訓,準確迴應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關切和各類問詢。健全客戶投訴和差錯處理機制,簡化辦理流程,對於誤收費、多收費等情況應當及時退還。

同時準確界定客戶型別。商業銀行、支付機構應按相關標準合理界定小微企業等客戶,並採取有效技術手段進行動態管理。對於無法準確界定的企業客戶,應按照“應降盡降”原則落實降費舉措。

此外還要及時總結降費工作成效。商業銀行、支付機構應加強對降費工作效果量化分析,及時總結降費工作成效和經驗,切實將降費措施惠及廣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采取明降暗升、轉嫁成本等方式變相提高支付手續費標準。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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