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費用與競爭規則

從經濟角度看,有勝於無的資源稱為物品,多勝於少的資源稱為經濟物品,例如財富、職位、聲譽等。競爭是指多於一人需求同種經濟物品,協調競爭的規則就是制度。粗略地分,制度可以分為市場與等級兩種。前者以財富多少為標準,價高者得;後者以權力大小為標準,位高者得。

制度方式就是產權結構方式。產權包括使用權、收入權與轉讓權。一般來說,人們使用資產為了獲取收入,轉讓資產為了獲取更多收入,所以,使用權是產權的基礎。

度量費用與競爭規則

制度方式與產權度量費用密切相關,後者與產權特點密切相關。從使用方式看,經濟物品可以分為私用品與共用品兩種。例如一個蘋果,你吃我不能同時吃,蘋果是私用品;一條街道,你走我能同時走,街道是共用品。

私用品容易度量使用數量,例如蘋果,稱重即可。共用品往往難以度量使用數量,例如一段時間內,一條街道有多少人走、走了多少路程,難以度量。

度量私用品使用數量的費用低,而且每個人對自己的效用與成本比他人更清楚,因此,每個人根據私用品價格買或賣,獲得的買方好處與賣方好處較多。所以,協調私用品競爭往往透過市場買賣,具體為買方價高者得。

度量共用品使用數量的費用高,難以根據使用數量收費,無法根據個人喜好自由買賣。這種情況下,往往以權力大小為標準,以身份等級的方式協調解決。像街道、公共衛生、綠化、國防、公安、消防、排水、法律、政策等共用品,往往以稅收方式由政府部門建設與提供。

又例如古代中國是個農業文明社會,財產權利只界定到家庭,沒有界定到個人。家庭財產是共用品,度量家庭成員使用財產數量較難,各個家庭成員之間難以自由買賣,買賣往往在家庭之間進行。

度量費用與競爭規則

家庭財產如果任由成員使用與享受,則好處歸屬個人,代價眾人分擔,往往出現“公地悲劇”。為避免這種情況,古代家庭實行以體力與經驗為標準的身份等級制度,按照男優於女、年老優於年幼的標準排列家庭與家族成員的權力大小。古代家庭財產往往由男性家長掌握分配,甚至子女也被認為是家長的財產。例如子女婚姻依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少自由戀愛。這種社會現實反映在思想觀念中,就是佔主流地位的儒家倫理思想。

而對於現代企業來說,一個機構生產經營成敗的關鍵在於判斷將來消費者偏好、運用何種技術、如何組織協調,這些因素決定了產品價格、生產成本與交易費用。這種應對將來不確定性的能力與行為形成了機構的技術、組織、品牌、文化等,而這些資產由機構成員共同使用與享受,很難度量各自使用數量,難以對此收費。這種組織稱為企業,往往由資本所有者與企業家進行決策,員工執行決策。

綜上所述,產權度量費用是決定競爭規則的主要因素。一般來說,度量費用較低的私用品往往以市場買賣的方式配置,度量費用較高的共用品往往以身份等級制度的方式配置。家庭、企業、國家便是身份等級制度的典型方式。(作者系經濟學者)

圖片:來源於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編輯:王玥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