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違規出租有待改善,國資企業分租國有資產合適嗎?

近日,有網友稱本來想在北京泰山飯店的旁邊租一點小地方經營自己的公司,於是想託朋友打聽,這不問還好,一問是疑問重重,有人說這一塊都是屬於泰山飯店,也有人說得走清控光電院。後來又透過打聽,是由北京泰山飯店出租北京清控光電院所在辦公樓給清華同衡設計研究院,由於泰山飯店屬於國資企業,協議只允許租賃給國有企業“清華同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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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國有資產規模大、種類多、功能多,是所有國人共同的寶貴財富。目前,我國國有資本管理機構與國有資本投資經營公司對投資人權責任的界定尚不明確,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進一步完善非國有資本投資經營企業有效參與的機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改革進展緩慢,整體上規模小,功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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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據瞭解,清華同衡設計研究院近乎四層樓的面積進行了大量的分租,裡面確實有不少分租單位,租賃的單位包括了:烏蘭察布城市展覽館、泰樽坊音樂餐廳(KTV)、北京中科、某兒童培訓機構、小米直播公司、照明供應商企業等各類微小企業,並且定價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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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問題就來了,既然是國有資產,為什麼可以分租非國營企業呢,我國近年來一直在強調國有資產的保護和規範化使用,但這位網友經過多番輾轉後也沒有找到一個清晰而公開化的租賃渠道,也就是說沒有任何市場比選、公開招標等流程,於是最後因為感覺不妥,只得考慮放棄,但中間的過程實在是很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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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情況可能不止是個例,現狀是國有資產管理的基礎比較薄弱,還沒有形成統一規範、科學完整的國有資產報表體系,保障人民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內容,比如國有資產的使用如果真的是對民企開放的話,公開化或許會更好,這樣不至於因為不瞭解情況而來回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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