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新辦納稅人中推行專票電子化改革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獲悉,自2021年1月21日起,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青海省在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中,推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改革。

電子專票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相同。與紙質專票相比,電子專票具有樣式更簡潔、領用方式更快捷、遠端交付更便利、財務管理更高效、儲存保管更經濟、社會效益更顯著等諸多優點。專票電子化有利於更好地服務市場主體,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

需要開具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電子普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電子專票、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紙質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新辦納稅人,統一免費領取稅務UKey開具發票。稅務部門對首次開具、首次接收電子專票的納稅人實行“首票服務制”,透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幫助納稅人及時全面掌握政策規定和操作要點,順利開受電子專票。

青海省稅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稅務部門依託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系統,為納稅人提供免費的電子專票開具、發票狀態查詢和資訊批次下載服務。單位和個人可以透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電子專票資訊進行查驗,也可以透過上述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檔案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並驗證電子簽名有效性。實行專票電子化後,新辦納稅人既可以開具電子專票,也可以開具紙質專票,受票方範圍為全國。如果受票方索取紙質專票,開票方應當開具紙質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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