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推薦2021年度金山區瞪羚企業的申報通知

關於組織推薦2021年度金山區瞪羚企業的申報通知

各鎮(工業區):

為進一步支援本區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重點培育一批增長速度快、創新活力強的優質企業,根據《關於加快建設打響“上海製造”品牌的重要承載區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金山區瞪羚企業認定及管理實施細則》,現就做好2021年度金山區瞪羚企業推薦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物件

在本區工商註冊登記,連續經營三年以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屬於上海市經濟和資訊化委認定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主要條件

(一)基本條件

企業在申報當年度的前三年營業收入增長達到以下標準之一:年均營業收入在1000-5000萬元之間的,營業收入年均增長率不低於30%;年均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的,營業收入年均增長率不低於20%。

(二)專項條件(須滿足下列6項指標中4項及以上)

1。專業化程度: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其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營業收入的70%以上。

2。研發投入:企業近兩年平均研發投入強度高於3%。其中,年均營業收入在1000-5000萬元之間的,近兩年平均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總額不低於3%;年均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的,近兩年平均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總額不低於4%。

3。研發平臺:企業設立經認定的各級院士專家工作站、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等研發機構。

4。智慧財產權:擁有在有效期內的發明專利1項以上(含1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軟體著作權5項以上(含5項)。

5。質量體系:企業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獲得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攻關成果。

6。品牌稱號:企業實施品牌培育戰略,擁有自主品牌,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上海市品牌培育試點示範企業、中華老字號、各級政府質量獎等稱號。

(三)限制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認定為本區瞪羚企業,已認定為瞪羚企業的,取消其資格:

1。在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資訊的;

2。近三年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事故的;

3。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申報材料

(一)金山區瞪羚企業認定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

(三)近三年的年度審計報告和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上年度企業納稅證明;

(四)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有關證書和證明覆印件。如市級專精特新認定證明材料、發明專利證書、軟體著作權證書、科技成果證明,市級及以上院士專家工作站認證,區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認證,質量體系認證,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證,質量攻關成果、政府質量獎、品牌培育示範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證等;

(五)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要求

申報材料要求一式兩份,裝訂成冊,交至所屬各鎮(工業區)。企業申報時間:4月9日至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鎮(工業區)負責專案申報受理、初審並出具相關意見,將《2020年度金山區瞪羚企業推薦名單彙總表》及企業紙質材料(一式兩份)於4月30日前報送區經委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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