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主播第一波補稅潮來了,未按期補稅將坐牢!稅務總局:已在查

網路主播第一波補稅潮來了,未按期補稅將坐牢!稅務總局:已在查

多位財稅專家對第一財經分析,這是稅務總局首次公開的網路主播偷逃稅案例,而且這一案例還在檢查中就對外披露,其實就是宣告近期稅務部門展開網路主播稅收檢查進入實質性階段。這種案例公開能起到“殺一儆百”作用,在年底前網路主播自查自糾申報納稅可以減罰免罰優惠政策下,預計會有一波網路主播補稅潮。

罕見曝光背後有深意

近日,稅務總局發文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稅收管理,網路主播就是嚴管物件之一。

隨著網路直播火熱,網路主播人數劇增,一些網路主播收入百萬、千萬甚至過億,避稅動機加大,而他們收入來源多、資訊不透明等也加劇了查稅難度。

根據上述案例,兩位帶貨主播透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比如將個人收入轉變為企業經營收入來逃避稅。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第一財經,網路主播收入主要是個人工資薪金、勞動報酬所得,應納稅額超過96萬元部分將適用最高的45%稅率。因此為了偷逃稅,一些網路主播透過各種方式將這筆收入轉變為企業收入,企業所得稅稅率是25%,而且還有成本費用扣除,實際稅負遠遠低於個稅稅負。

網路主播第一波補稅潮來了,未按期補稅將坐牢!稅務總局:已在查

“網路主播透過平臺給企業帶貨,其實就是靠個人勞動獲取報酬,透過一個空殼企業來轉移這部分收入顯然違規。由於網路主播涉及法律關係複雜,收入來源多性質不一,可能涉及消費者打賞收入、平臺或經紀公司工薪、勞動報酬收入,廣告收入等,這就給他們虛假申報納稅提供空間,加大徵管難度。”施正文說。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稅務專業學位行業導師汪蔚青告訴第一財經,之前稅務總局已經發通知要加大網路主播等查稅,而上述兩個帶貨主播案例尚未定案就對外披露,其實宣告稅務部門已經在對網路主播查稅,釋放了嚴查訊號。

9月18日,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明確要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的“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加大對文娛領域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震懾和曝光力度。

另外,稅務總局表示近期要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稅風險的網路主播、明星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對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並及時糾正涉稅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不久前公開的鄭爽偷逃稅案例顯示,罰款倍數高達偷逃稅額的四到五倍。這也使得今年底前自查自糾申報補稅的網路主播減罰和免罰政策優惠力度大。

施正文表示,這次案例公開其實就是“殺一儆百”,後續案例查完後會公開曝光並處罰,這體現了稅務部門動真格。今年底前網路主播主動申報補稅將可以減罰和免罰,預計後續網路主播補稅會加快。

未按期補稅將坐牢

28日,稅務總局還公開一則公司老闆利用“陰陽合同”隱瞞股權轉讓收入逃稅案,由於未按時補繳稅金,最終被移交公安機關判刑四年。

安徽省淮南市稅務稽查部門根據舉報線索,查實安徽某藥業公司股東鮑某與殷某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其實際持有的該藥業公司51。09%的股權轉讓給殷某,實際轉讓價格為7000萬元。後鮑某為偷逃相關稅款另行偽造《股權轉讓協議》進行納稅申報,少繳稅款合計1175。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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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稅務稽查部門依法作出對鮑某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的處理處罰決定後,鮑某未按期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稅務部門隨即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鮑某被檢察院提起公訴。進入司法程式後,鮑某補繳全部稅款。

2021年3月,安徽省某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鮑某將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權轉讓他人後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且涉及金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逃稅罪,依法判處鮑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施正文表示,根據刑法,納稅人有逃避繳納稅款行為的,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鮑某沒有按期補繳稅金,被移交公安機關,儘管他在進入司法程式後補繳了全部稅款,但已經不能再享受前述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優惠優惠條款,不過可以作為減輕量刑依據。

“鮑某少交稅超1000萬元,肯定屬於逃稅數額巨大,當逃稅額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依法要被判刑三年至七年,最終法院判刑四年。”施正文說。

他表示,如果鮑某按期補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其實體現了寬嚴相濟政策,這一案例也有助於幫助納稅人配合執法機關補繳稅金,遵從稅法。

汪蔚青認為,由於中國稅務機關依法只能對違法者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不像美國那樣有稅務法庭和稅務警察,因此有些人像鮑某那樣漠視稅務機關的罰款,最後當被移交公安機關後才重視,但為時已晚,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還可能面臨額外的罰金。這個案例也告誡老百姓,對稅法要有足夠的敬畏之心,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執法。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李旭紅教授告訴第一財經,近期稅收管理加強對於透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的行為,是保障國家法定稅收基礎、維持正常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必要措施。

多位財稅專家認為,在共同富裕目標下,未來高收入者稅收徵管力度將不斷加強。

稅務總局也表示,各地稅務稽查部門與公安等部門通力合作,持續加強對高風險行業和個人的稅收監管,嚴厲打擊增值稅發票虛開騙稅和隱瞞高收入未如實申報納稅等各類涉稅違法犯罪行為,持續淨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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