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世 12 年被孃家偷挖配陰親:棺材裡放個大蘿蔔,在自我安慰

12月10日東方今報報道,2008年8月,河北滄州黃驊人李清風之妻康菲菲,於在南大港旅館喝百草枯自殺身亡。當年,孃家人鬧喪,婆家人前後花費10萬元將其厚葬於祖墳。2020年11月14日,婆家人掃墓時發現康菲菲墳墓被盜後重新掩埋,遂報警後開館,發現屍體與三金消失,棺內只有一個大紅蘿蔔。 刑警隊調查中發現盜墓者為康菲菲孃家人所為,經查,孃家人將其屍骨以8萬元價格轉賣給劉場村劉姓人家,定於農曆十月初九舉辦冥婚。記者瞭解到,出現這一幕咄咄怪事,與當地盛行配陰婚的風俗分不開。

2008年8月,河北滄州黃驊人李清風之妻康菲菲,於在南大港旅館喝百草枯自殺身亡。當年,孃家人鬧喪,婆家人前後花費10萬元將其厚葬於祖墳。透過問題描述和新聞文章,我們不難發現孃家和婆家關係並不好,並且積怨已深。我猜想這很有可能對康菲菲自殺有重大的影響。而且,對於康菲菲的死,雙方各執一詞並疑點重重。 不過,這也只是雙方矛盾的開始。真正讓兩家不悅的是康菲菲的出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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孃家認為婆家給康菲菲買的出殯衣服太便宜,要求三金和貴一些的出殯衣服。而婆家認為孃家過分的是要求陪葬“三金”(PS:婆家認為煞風水)和自家的大孫子打幡。甚至孃家還要求將康菲菲的屍體埋入婆家祖墳。 再接著,因為雙方反目成仇的關係,導致孃家人為女兒安排“好歸宿”。(此外,康菲菲的母親因為兩家矛盾還得了心臟病。)

孃家人還記得在棺材裡放一個大蘿蔔,這是在圖自我安慰?在他們眼裡,女兒就是一個大蘿蔔,偷天換日,真是做鬼也不放過你,死後也要將你物盡其用。物質匱乏精神文明更是匱乏的一塌糊塗,吃人的封建理教也就是個藉口,其實還是人心變壞了,他們竟然說“這是有一定的科學依據”,把自己死了12年的女兒當作商品賣來賣去,真是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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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無良的中介真是要好好管管了,在一些地區配陰婚已經成為了一個產業,大搖大擺,招搖過市,騙著那些愚昧無知的人,其實也就是一群打著中介幌子的犯罪分子,這種歪風邪氣不除,農村地區的精神風貌就不會好。

所以,這也就並不奇怪,為什麼孃家人想要配陰婚,來滿足自己的心安。同時也能透過這樣,讓自己撈得一筆“好處”。於是,就找到了配陰婚的中介公司,聯絡到劉某。 至於中介為什麼要明碼標價?自然是讓雙方儘早完成,拿到錢。 說到最後:“或許,也正是畸形的社會需求,導致了這樣的畸形的買賣關係。故此在今天,才使得陰婚的習俗難以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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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和德州相鄰,上次那個可憐的姑娘是德州禹城人,這次這個事發生在滄州黃驊。 黃驊有黃驊港,是渤海新區重要港口。禹城是德州規劃和重點建設城市。 滄州和德州又都是重要的交通樞紐,黃驊靠近天津,禹城靠近濟南。 這樣靠近通衢和大城的地方有個特點:說窮不困,說富少金,財富不均,資源不平衡。 加上祖上多少闊點,南來北往的迷信之風交融,根深蒂固,如果法制紀律觀念再單薄點,極易導致攀比之風。

為了顯示自己的特殊,不僅要大操大辦紅白喜事,還要把紅白之事儘量延伸,打死人注意的冥婚自然而然就出現了。 禹城和黃驊離得不遠,地理特點相似,不排除相互影響。如果認真探究,不是幾句話能解決的。 現在,必須強化法紀,殺一儆百。孃家人絕對的利慾薰心,在他們心裡,是沒有子女這個概念的,子女和他們飼養的豬牛羊唯一的區別,也許僅僅子女是他們生下來的吧。對他們來說錢比子女的親情可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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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婚,又稱冥婚、鬼婚等。過去認為祖墳中有一座孤墳會影響後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辦陰婚。意思就是如果去世的人生前沒有配偶,死後就要為其找一具異性屍體合葬。 這惡習漢代以前就有,不過早就有禁止。只是現在有些地方還有。 這個讓人想起前些天剛給婆家虐死的洋洋。讓人痛心,感慨。一個女人讓父母為了彩禮高價賣了。在婆家因為沒生育給虐待。

就算死了,還讓家屬把屍骨賣了配陰婚,去掙錢! 從頭到尾,給當成一個壓榨的商品,要利用到極致! 這個女性的悲慘只能說是過猶不及。十幾年前給逼得自殺,十幾年後還給挖墳賣屍。 陰婚要說是為了不讓孤墳影響後代,難道不知道這樣吃人不吐骨頭會遭天譴? 只能說,愚昧無知,自私,還有埋藏在血液裡的人性之惡!

女子去世 12 年被孃家偷挖配陰親:棺材裡放個大蘿蔔,在自我安慰

前不久,被婆家人虐待致死的山東德州女子,死後被孃家叔叔以8000元的價格配了陰婚。現在,河北的康某,死後12年,仍然被孃家人偷走,以8萬元的價格配了陰婚。真是敲骨吸髓,榨乾所有的價值。不禁讓人感嘆,她們為何如此悲劇,生在這樣的家庭。

21世紀已然如此,大家更可以想象剛解放時農村是個什麼百鬼橫行的模樣。現在我們提起“破四舊”,總是說毀壞了多少文物,但放在當時,確實有矯枉不得不過正的緣由。

“移風易俗”四個字看起來溫和,裡面多少劇烈的鬥爭! 西門豹治鄴,要先從沉掉幾個巫祝開始。解放後為了打碎迷信給人民套上的枷鎖,也不知搗毀了多少祠堂廟宇,鬥爭了多少巫婆神漢,打擊了多少害人邪教。 然後再來發展生產,掃除文盲,普及科學。才奠定了後來成就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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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明的社會,依舊藏著文明無法普及到的暗角,這是社會最為現實的一面。如果說是舊習俗,那麼,正常的習俗也是一些單身早逝者,雙方都沒有伴侶,作為傳統思想影響下的我們,相信在死去後會存在另一個世界,會繼續生活下去,所以,擔心自己的子女在新的世界孤單,想了卻父母的一樁心願,這樣的習俗一直都存在,並不奇怪。

但習俗也是建立在合情合理的基礎之上。而這則新聞是違反最起碼的習俗常規的,因為女子有了婚姻,並且已經入了祖墳,有了自己的歸宿,跟孃家人沒有什麼直接關係了。作為孃家人,卻偷偷將女子從墳墓裡挖出來,再許配給別人,這是什麼行為呢?

又想起前些年,很多地方農村盛行亂擺濫擺酒席。不是婚喪嫁娶這種大事,而是任何想得到的藉口都拿來擺酒席掙禮金。而一個人擺了,另外的人當然也不肯白送禮金,自己回去也要擺,擺來擺去無窮匱也。造成了大量毫無必要的浪費,一年辛苦打工的錢一多半都填在裡面,所有人都不堪重負,所有人都無法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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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屬於極其不道德的行為,女子的父母為什麼呢?肯定不是為了已經離開人世的女子著手,而是為了物盡其用,榨乾女子最後一點剩餘價值,便利活著的人。所以,這種行為跟當地習俗真沒有任何關係,跟傳統也沒有任何關係,我們不需要從這個角度衡量。

透過這樣一件事,就能看出女子父母的態度,對一個故去的孩子尚且要榨乾她的價值,活著的時候自然也不會真正好到哪裡去。如果一個真心愛孩子的父母,會做這樣的事嗎?肯定不會,所以,透過這樣一種奇葩行為,我們更應該關注活著的人,關注那些把子女婚嫁當成籌碼,而完全無視子女意願和幸福的行為,這種行為才是最應該被批判的。

然後就是地方政府重點整治,各種治理條文出臺。當地人還沒說什麼,網上卻一片抨擊之聲,“自己的錢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專制制度把老百姓當傻子”等等聲音不絕於耳。好在地方政府沒有聽這些蝲蝲蛄叫喚,仍然動員體制力量,高壓嚴管,最終把這股歪風邪氣打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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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這個事情也是這樣,一味地罵老百姓愚昧無知也沒用。一戶人家搞冥婚,從買賣到操辦儀式,你要說當地幹部完全不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這種東西在某些地方甚至能成為“風氣”,原因只能是當地幹部完全喪失了政治意識,只能以裝聾作啞混日子為能事。

這事情最終要解決,還是要看地方政府有沒有再次移風易俗的勇氣和決心,法律條文都是現成的,“侮辱屍體罪”。動員起所有的力量,抓一批,關一批,罰到傾家蕩產一批,再宣傳一批。如果覺得這事無利可圖,或者“家醜不可外揚”,那隻能坐視人心荼毒,風俗敗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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