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傢俱之桌子的品種

《長物志》記述明代江南地區的桌子有“書桌”、“壁桌”、“方桌”,這實際上是吳地根據桌子功能的不同所劃分的三個主要種類。

書桌,主要功能與文人書畫或居家生活中書寫、讀書有關,即如今人所稱的書桌、畫桌、書案、畫案等。在南方,案與桌常常不分,這從有關文獻資料或江南民間工匠對其名稱的稱謂中可以證實。《魯班經匠家鏡》“傢俱”條款分別列有桌、八仙桌、小琴桌式、棋盤方桌式、圓桌式、一字桌式、折桌式、安卓式八種,而未見有“案”的名稱,原書頁中有插圖的桌子,如一字桌、安卓式,即是今人所稱的平頭案,但他們均稱桌。這說明古時對傢俱的分類一般不是依據形制構造,而是更注意使用的功能要求。

紅木傢俱之桌子的品種

北方工匠以是否設定抽屜來區別書案、書桌和畫案、畫桌,認為“作畫揮毫,往往要起立,桌面以下越空敞越好,所以畫桌、畫案都沒有抽屜”,“至於書桌、書案則必須有抽屜”。這好像也是從使用情況出發來區別書案與畫案或書桌與畫桌的。然而清初之前,幾乎未有帶抽屜的書桌發現,文人能畫的亦能書法,故畫桌就是書桌,書桌也不一定都要抽屜,只是可比畫桌狹長些。有許多條案、條桌,其實也可說是書桌或畫桌。故江南地區沒有以桌面下是否有抽屜來區分所謂書桌、書案、畫桌、畫案。蘇式傢俱中的書畫安卓,明清時無論在規格上還是形制上都有很大的不同,有著各式各樣的構造和形式。有一種讀書用的小書桌,造型非常別緻,且多設兩層,形制不大,不寬也不長,明至清代中期、晚期一直相當流行,深受文人墨客的歡喜。

紅木傢俱之桌子的品種

書桌、書櫥、琴桌之類傢俱,由於常與文人朝夕相處,所以格外用心設計,講究用料,精工細作。書桌所取中心闊大、四周鑲邊、闊僅半寸許的為雅,且腿足要稍矮而細些。可惜這類式樣的書桌或畫桌未見有實物流傳下來,有待我們以後去尋覓發現。明代江南地區尚流行有“狹長混角”的書桌,還有采用髹漆等工藝製作的書桌,只是他將它們都說成是“俗式”罷了。不過也可說明,當時書桌之類傢俱的形制卻是極其豐富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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