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維保合同範本

江西省

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

客戶名稱:

專案名稱:

電梯所在地:

日常維護保養合同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訂合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

江西省 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佈的TSG T5002-2017《電梯維護保養規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乙方接受維保小包合同中列明的甲方電梯裝置。乙方將盡全力提供全面的維保服務以保持裝置最佳效能、安全、且延長其使用壽命。

1.系統性維護保養及每年安全檢查服務

1。1乙方將按照國家質檢總局TSG T5002-2017《電梯維護保養規則》中第六條規定,在正常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6:00,節假日除外)內,為甲方提供每年25次的維保服務,具體內容見附件中的服務記錄第一聯背面。乙方將提供必要的普通潤滑油(鋼絲繩油、液壓油、齒輪油和鏈條油除外)和清潔材料。

1。2 按照國家質檢總局TSG 08-2017《特種裝置使用管理規則》中2。10條規定,乙方每年將按照有關安全標準檢測所有安全裝置,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在電梯維保期間進行政府主管部門年檢;負責完成年檢中發生的屬本合同範圍內的整改工作。此外,乙方將進入現場配合甲方參與政府年檢及限速器每兩年檢測。甲方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規定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所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3 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可安排對電梯井道、底坑和機房進行有償配合工作(如消防聯動、影片、網路覆蓋等配合工作)。

每次檢查保養和緊急修理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服務記錄。甲方應立即進行檢查,確認後簽字。

1。5按照國家質檢總局TSG T5002-2017《電梯維護保養規則》中第六條規定,如乙方透過維保或者自行檢查,發現裝置僅依靠本合同規定的維保內容已經不能保證安全執行,而需要改造、維修或者更換零部件、更新電梯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書面方案,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相關協議。

1。6當專案有重大活動或有重要人員或重要參觀團來訪時,乙方人員提前對要使用的電梯進行安全方面的檢測和確認,並可根據甲方的要求在活動期間派專人對電梯進行現場監護。

1。7乙方應根據客戶需求提供安排相關電梯的基本技術、基本故障處理以及相關電梯管理的培訓,並可提供客戶電/扶梯安全使用資料。

2.停梯、故障、特殊服務要求

2。1按照國家質檢總局TSG T5002-2017《電梯維護保養規則》中第六條規定,乙方設立24小時服務熱線: ,對於甲方向乙方服務熱線報告的困人故障,乙方將在30分鐘內趕至現場處理關人問題;報告的其他故障,乙方將在60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故障。

2。2當通報的問題對人身安全並無危害,對裝置執行也無顯著影響,則此問題將在乙方下次保養時檢查。

2。3因使用不當、故意損壞或其它超出乙方合理控制的範圍而直接導致電梯停梯或故障,此次現場處理將構成“額外服務”。甲方應支付必要的備件費用,以及正常工作時間和/或加班的人工費,此工作時間的判定根據乙方響應的時間是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內或之外來定義。所計入的人工費用包括交通時間、花費以及工作時間。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各種備件、配件、潤滑劑等的報價單(包括出廠價、零售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以利於甲方市場詢價。

3.備件更換

3。1在合同期間,電/扶梯部件替換費用須由甲方負責,其診斷費、替換部件的人工費用和向技監局報備的相關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3。2 ** 電梯僅授權其分公司或授權供應商供應其品牌裝置的零備件及潤滑油。未透過 **電梯公司或授權供應商合法購得的其品牌裝置的零備件或潤滑油,瑞昇電梯將不對其質量和效能提供保證或認證。如果乙方發現甲方已經或將要安裝、更換或使用任何非透過 電梯分公司或授權供應商購得的零備件或潤滑油,在乙方向甲方以書面方式明確指出該等零備件或潤滑油可能導致安全隱患後,甲方仍然使用該等零備件或潤滑油的,由此裝置使用過程中產生風險或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擔。

4.產品資訊

4。1甲方應提供乙方當前裝置的電路圖,此電路圖應完全反映此合同下裝置的所有變化、診斷密碼以及保養指南(**電梯未設診斷密碼並免費提供以上其它資訊)。甲方應授權乙方製作單個裝置中可程式設計設計的副本,以用於歸檔和軟體備份。這些產品資訊仍屬於甲方財產。乙方應將此程式設計設計的所有資料完全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裝置進入

5。1甲方應允許乙方及其員工和其簽約商為完成所有合同規定之工作進入裝置、以及與裝置相關的樓層、大堂和機房。乙方員工應遵守甲方、以及甲方指定的現場相關人員的所有合理指示。

5。2甲方應在合同期間,不得允許其它人員更改、增加、調整、修理或更換電梯的部件或零件,除非出具乙方的書面許可。

5。3甲方應盡力保護裝置及其必要設施,且不允許其它非乙方人員進入機房和井道。甲方應在任何時間保證電梯底坑、井道、機房處於乾燥環境。若水或其它液體進入,甲方須在乙方開展整改工作之前與第三方協定去除此類液體。

6.價格及付款時間

6。1此合同中列明的保養裝置確定的服務含稅價格共計RMB 元(大寫: 元整),其中不含稅價格為RMB元(大寫:元整),增值稅稅率為 %,增值稅稅額為RMB 元(大寫: 元整),共分為4期支付。甲方應在每期服務結束前,按照乙方出具的發票支付款項,付款期限為30天,付款時間:2022年4月5日、2022年10月5日、2023年4月5日、2023年10月5日前。開票時間:2022年3月5日、2022月9月5日、2023月9月5日、2023月10月5日每期金額: 元。上述服務價格包含乙方與乙方所屬稅務機關所確定稅率計徵的增值稅。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充足和準確的開票相關資訊,以供乙方按增值稅相關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抵扣增值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2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專用增值稅發票後,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維保費用,乙方收款銀行賬號如下:

收款人:

銀 行:

賬 號:

7.到期未支付款項

7。1在乙方如約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因甲方過錯,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甲方應以逾期未支付金額為基數按照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支付逾期利息,若逾期付款超過30日後,乙方有權停止服務直至款項付清,但乘客被困轎廂的情況除外,在此情況下,乙方將先解救乘客,使電梯裝置恢復至正常工作狀態。

8.合同期限

8。1所列裝置合同自2021年9月6日起生效,2023年9月5日結束,有效期2年。

9.安全

9。1按照國家質檢總局TSG 08-2017《特種裝置使用管理規則》中第2。4。4。2條規定,甲方應當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的電梯安全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如因甲方的非專業操作而造成的電梯故障或裝置損壞及安全事故,則甲方應支付必要的費用。

9。2甲方應提供保證乙方人員安全的工作地點,當工作地點存在安全隱患時,乙方將保留停止在大樓裡工作的權利。

9。3甲方應接受乙方關於解除安全隱患所採用方式方法的專業判斷。若乙方檢測出存在損害乘客安全的執行問題時,乙方可以關閉裝置直至該問題得到解決,同時,乙方將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關閉裝置的原因,以及乙方提議的解決方法是否包含在此合同內。

9。4甲方應指導或警示乘客正確使用裝置並保證裝置處在甲方的電梯管理人員的持續監督下,以保證在兩次檢查間隙時能夠發現非正常情況。在乙方下次檢查之前,甲方須儘快告知乙方其所發現的任何不安全的情況以及可能需要修理的徵兆。甲方應在裝置執行顯示不正常情況時,立即關閉裝置,即刻通知乙方,並在修理未完成時保持裝置關閉。

9。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意識到使用電梯可能引起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則一方應立即口頭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9。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識,並注意人身安全,維保過程中引起的工傷、人身傷害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9。7因乙方維保不當或或未按時維保導致的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一切責任後果由乙方承擔。

10.合同覆蓋限制

10。1在無額外費用的情況下,乙方不負責因裝置不當使用,他人疏忽,斷電,偷盜,故意破壞,爆炸,著火,電源故障,水災,暴風雨,閃電,惡作劇,人權或軍事行動,抗議,停工,不可抗力,或其它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導致須提供服務或更新或修理裝置的事宜。當某些部件的原生產商已經不再生產或該部件已不在市場上銷售時,該部件的更新替換成本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10。2此合同範圍不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裝修、土建部分。甲方所提供的煙火探頭、通訊設施、安保系統、門禁或監控系統、空調、加熱器以及其它如前所述,不包括在此合同中。

10。3在合同存續期間,乙方不負責加裝由保險公司或權威機構、以及第三方推薦或指示的新輔件或部件,同時乙方不可被強制要求對現有設計或功能進行更改,乙方保留對甲方作此類建議的權利。

10。4電梯在運載建築、裝飾裝修等材料時,甲方應在轎廂的地面到廳門的地坪鋪設足夠承載的橡膠或者具有同種效用的替代材料製成的底墊,以保護電梯的井道、轎廂及廳門地坎免遭損傷。轎廂內壁應設有防撞保護材料(如木板、轎壁保護墊等)。若因甲方未採取以上措施而導致電梯故障或轎廂損壞,則甲方應支付任何必要的備件費用,以及由此導致的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和/或加班的人工費及診斷費。

10。5電梯裝置透過政府驗收後,若甲方要對電梯轎廂進行可能導致電梯轎廂自重改變的施工(包括但不限於再次裝潢、修改裝潢、加裝裝置等),應在施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並隨附裝潢方案及預計重量。經乙方確認此施工對電梯執行以及安全問題無影響後,甲方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後,由乙方協助重新檢查電梯安全效能並設定平衡係數,且甲方應立即向當地技術監督局發函進行備案。若乙方經重新檢查後認為施工後可能存在損害乘客安全和裝置安全的情況時,乙方將關閉裝置直至該問題得到解決。甲方應支付由於前述施工行為所導致的電梯安全檢查和調整效能等造成的材料費用和人工費用。如甲方未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前述施工行為,應承擔相應責任。

11.其它

11。1乙方不負責由工會、動亂、罷工、停工、火災、爆炸、偷竊、騷亂、人權暴亂、戰爭、惡意傷害、不可抗力、或超過其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損害以及延遲。乙方負責所有由其員工對此合同範圍內裝置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但不包含上述所列的情況。

11。2對於未能明顯察覺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裝置損失或人身傷亡由政府有關部門鑑定並確定責任。執行合同過程中由於乙方過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預見的延誤、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3在出售和租賃本合同所列電梯裝置、或這些電梯裝置發生地點轉讓時,本合同自然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提前10日告知乙方。

11。4如果甲方拆除、更換、或不再繼續使用電梯、扶梯,或者電梯、扶梯因火災、爆炸或其他超出甲方控制範圍的意外事故無法繼續使用,則甲方可在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10天后終止此合同中部分受之影響的裝置合同。

12.違約責任

12。1若甲方逾期付款,按合同第7。1條承擔違約責任。

12。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日常維修保養服務,每延誤一天,乙方應按1000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提供急修服務,每延誤30分鐘,乙方應按1000元/30分鐘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維修保養服務或維修保養服務不到位,乙方應按2000元/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5 乙方維保期間,電梯被政府相關部門檢查認定存在執行安全隱患,乙方應無條件、無償進行隱患排查和整改,若因此甲方收到行政處罰的或因電梯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不當使用、人為破壞、第三方原因損壞、不可抗力所致的安全隱患除外,但若安全隱患存在在先,乙方在其後的維保過程中未排查初該隱患,乙方仍然不可免責。

13.爭議解決

13。1本合同的適用與解釋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分歧或爭議,或基於本合同而提起的任何索賠或要求皆應透過協商解決。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則爭議應訴諸裝置所在地具有管轄權法院進行訴訟。訴訟判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承諾

14。1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構成此處所及的唯一完整服務合同。所有其它先前的宣告或協議,無論書面或口頭,均被認為已寫入本合同中,並且已無其它變更需要新增或補充到本合同中,除非此變更包含在雙方執行的附加附件中。若甲方的承諾以訂單形式或其它相似檔案形式提供,則產生爭議時仍以此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作為解釋。甲乙雙方接受此建議及所有附件,並認為是完整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4。2若此合同任一部分被法院、公共政策或法令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此類結論不得影響此合同其它部分的有效性及執行性。

15.附則

15。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所涉及的電梯裝置程式碼:E/300*****。001-004共(*)臺。

15。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貳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附件資料

附件1《維保電梯明細》

《甲方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資訊表》

乙方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資料、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江西省**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江西省****************************************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187*****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 帳號:3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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