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的楊女士年輕時尚、面容姣好,是一名模特,喜歡透過社交軟體分享生活。楊女士稱其和林先生是
透過網路認識
,屬於第一次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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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之間,楊女士透過微信和微博瞭解到的林先生經常
曬豪車和現金
,一副很有錢的樣子。
這天,林先生主動邀請楊女士一起吃飯,楊女士覺得天氣比較冷,就選擇了到一家名為“最上火鍋”的商家進行用餐。該火鍋店是寧波
最好最貴的
,大眾點評網顯示該店人均消費1258元。
雙方到達火鍋店後,楊女士稱林先生讓她進行點餐,由於自己經常來吃,就點了喜歡的帝王蟹、和牛、金吉魚等,菜品消費共計
六千八百多
,林先生問她要不要喝酒,楊女士就點了一瓶紅酒,紅酒價值
1萬2
,林先生表示:你喜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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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用餐的過程中,林先生詢問楊女士穿的這麼暴露,是不是要去夜店,楊女士稱林先生趁自己不注意還將手伸進了自己的胸裡面
,後又稱自己肚子有點不舒服,要去上個洗手間。後來,林先生再也沒回來。
在等待林先生的過程中,兩人仍然在透過微信進行聯絡,林先生表示自己回去取錢了,並邀約楊女士晚上一起
去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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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士越發覺得不對就向派出所報了案並撥打了“小強熱線”。
林先生向記者表示,自己並沒有對楊女士做什麼出格行為,也沒有同意她點這麼貴的東西,一瓶酒就要兩萬多,就是
感覺自己被騙
了,所以才跑路。
同時,經過公安機關的調查,林先生並非什麼富二代,其僅是在二手車店打工。
對於楊女士所稱的襲胸行為,公安機關表示,目前沒有確切證據能夠證實。
因所點紅酒並未消費就進行了退單,楊女士僅支付了菜品費用共計六千八百多元,後經公安機關調解,楊女士和林先生
各自承擔一半的菜品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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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可能涉嫌猥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猥褻他人
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猥褻是指利用摳摸、摟抱、舌舔、吸吮、手淫等行為來刺激或者
滿足自己性慾
的淫穢行為。根據規定,被猥褻的物件既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既可以是對同性的猥褻,也可以是對異性的猥褻。如果雙方之間出於自願,則屬於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
若楊女士所稱被林先生襲胸屬實的話
,因其並未徵得楊女士同意,其襲胸行為屬於猥褻,因情節較輕,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將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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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可能涉嫌詐騙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
,
數額較大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若林先生所稱屬實
,楊女士屬於騙子,專門將其帶到高檔消費地點進行消費,從而騙取其錢財的,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數額較大的,則涉嫌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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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系根據當事人的陳述作出的法律行為、法律後果推測。截止目前,官方並無確切證據證實兩人存在違法犯罪行為。
你覺得誰說的是真話?他們又都是什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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