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拆遷是“坑”嗎?關於拆遷中的套路您瞭解多少?

2020年全國各地又掀起了拆遷的浪潮,作為拆遷專案中較為被動的一方,被拆遷人及時察覺並發現拆遷方的種種套路,對於其獲取合理補償至關重要。下面又京師律師結合大家的諮詢和辦案經驗,盤點徵地拆遷中最新的“升級版”套路,大家認真仔細閱讀。

模擬拆遷是“坑”嗎?關於拆遷中的套路您瞭解多少?

一、模擬拆遷

模擬拆遷本是徵地拆遷領域中一個新興做法,相比傳統拆遷更具有時效性,但在實踐中,有些模擬拆遷卻變了味兒。一些拆遷方採用欺騙、串通、誇大宣傳的方式,試圖以合法外衣之名行違法拆遷之實,導致被拆遷人貿然簽約,陷入被動的局面。

下面,我們來系統地瞭解一下模擬拆遷的“真面目”:

1、適用物件:

我們需要明確的是模擬拆遷這一特殊程式目前只適用於舊城區改造類的徵收專案,並不是所有的拆遷專案都可適用,原因在於模擬拆遷改變了被拆遷人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所享有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的先後順序。

實踐中,我們需要警惕打著舊城改造名義進行模擬拆遷的行為!

2、模擬拆遷程式:

3、陷阱:

模擬拆遷協議本質上是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即條文中約定了協議生效的條件,當約定的條件具備時(如同意模擬拆遷的人數達到xx比例、辦理房屋拆遷所需的行政許可透過),協議即具備法律效力。

此處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預”行為、“模擬”行為均會在達成比例後自動轉化為“正式”行為,之後再想變更補償安置的方式和標準是十分困難的。因此我們對待模擬拆遷中的協議或合同需要予以慎重考慮,切不可盲目輕信拆遷方不負責任的“忽悠”,認為模擬拆遷只是統計意向,並不是真正的拆遷!

模擬拆遷是“坑”嗎?關於拆遷中的套路您瞭解多少?

二、偷拆、誤拆

因不合理的補償,部分被拆遷人無法與拆遷方達成一致,雙方僵局的狀態常常會導致拆遷程序被擱置,此時拆遷方為了“降低”法律風險,借用偷拆、誤拆這一說法作為對付“釘子戶”的慣用伎倆。

實際上,無論是偷拆還是誤拆均是違法強拆的一種說法和手段。所謂的“偷拆、誤拆”只不過是以“偷拆、誤拆”之名行強拆之實,是拆遷方為了儘快完成拆遷工作,是為了避免被認定為強制拆遷的“另闢蹊徑”,也是試圖規避法律制裁的一種手段。

被拆遷人如果遇到“偷拆、誤拆”,需要留存好相關的有效證據,比如照片、影片等,為之後的維權作好準備。必要時,可以諮詢律師儘快提起訴訟程式,透過法律程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模擬拆遷是“坑”嗎?關於拆遷中的套路您瞭解多少?

三、不留底協議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拆遷協議在簽署完畢之後,雙方應當各持一份以證明在拆遷協議中享有的權利、義務。但在實踐中,有的拆遷方往往會以拿回去讓領導審批蓋章為由,把被拆遷人手裡的協議給騙走了。拆遷方拿走協議後,如果擅自更改了補償金額、補償方式、安置房面積等等內容,這對於於被拆遷人來說,都是致命的,後續維權難度會更加大了。

另外,協議上必須有拆遷方的簽字或蓋章,沒有拆遷方的蓋章,只有我們被拆遷方的簽字或者蓋章,這種協議屬於單方確認的無效合同,也對被拆遷人不利。

因此,一旦發現協議約定的內容不清楚,或者沒有拆遷方的蓋章,或者被拆遷方以各種理由騙走的,一定要睜大眼睛,要謹慎!!!

大家注意:在徵地拆遷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避免掉入拆遷方的陷阱,一旦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了,一定要及時的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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