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里被盜刷的錢,能依法追回嗎?

事情是這樣的:

3月29日凌晨,小康正在家中刷著微博,突然手機上接連跳出幾條交易提醒簡訊。簡訊顯示,她持有的一張借記卡在迪拜、美國等地接連發生5筆取現及消費記錄,共計人民幣102128。31元。

銀行卡里被盜刷的錢,能依法追回嗎?

小康自己是在境外旅遊過,也曾在境外的ATM機上使用過銀行卡,但案發當時她人在家中,“被消費”的借記卡也安靜地躺在自己的錢包裡。

當天她便向公安機關報了案,並向案涉借記卡存入了100元,列印、留存了此次操作的憑條。此外,小康還聯絡了髮卡銀行要求賠償,但銀行拒絕賠付。

6月4日,小康將銀行訴至蕭山法院,要求銀行賠償存款損失102128。31元和相應利息。

通過了解案情,小康的財產權受到了侵犯,我認為這個是屬於財產損害賠償案件。我國法律不僅保護社會財產安全,也保護我們個人的財產安全,在我們遇到自身財產受到損害的情況下,施加侵害行為的責任人有義務承擔賠償責任,受侵害一方也是有理由要求他人進行相應的損害賠償。

那我們知道具備損害賠償的需要什麼條件嗎?一般來說,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

1、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行為。具體是指侵犯他人權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為本身。若無行為人的行為,就不會產生侵權責任。這裡小康的借記卡發生盜刷行為,侵犯了她的財產權。

根據《民法通則》第5條規定,權利的相對人均負有不得侵犯權利的一般義務。侵犯權利的行為因為違反了法定義務,故具有違法性。

銀行卡里被盜刷的錢,能依法追回嗎?

2、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損害事實。小康持有的一張借記卡在迪拜、美國等地接連被盜刷5筆取現及消費記錄,共計人民幣102128。31元。證明了這一損害事實的發生。

3、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因果關係。小康的錢存進發卡銀行,導致錢被盜刷。

4、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過錯。即指行為人應受責難的主觀狀態。過錯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本案例中,可以斷定是銀行的過失致小康的借記卡被盜刷。髮卡銀行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侵害他人權益的結果,但卻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的主觀狀態,導致小康借記卡被盜刷的事情發生。

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銀行卡里被盜刷的錢,能依法追回嗎?

同時,《商業銀行法》第六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犯。

銀行卡里被盜刷的錢,能依法追回嗎?

因此,小康要求銀行賠付被盜刷的人民幣102128。31元及相應利息,是符合法律條件並受到法律保護的行為,透過向法院起訴,追回自己的合法財產。

我們日常生活中,遇到自身財產安全遭受他人損害的,一定要利用好相關的法律知識,保護好自身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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