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婚幾天就出軌了跟別人同居 從領證到結婚到離婚歷時三個月

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長久,千萬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因為父母催婚,我表妹和她前夫閃婚閃離,來去匆匆五個月。 兒女們的婚事讓她們自己做主,不然會遭孩子們埋怨的,因為他們也是成年人了。做父母的別催婚,姻緣順其自然吧。在有些父母眼中,結婚就是為了所謂的面子。 孩子的事,自己做主。低質量的婚姻不如沒有。

剛結婚幾天就出軌了跟別人同居 從領證到結婚到離婚歷時三個月

湖南

90 後的小軍被家人催婚,被家裡各種花式催的小軍,經他人介紹結識了小麗,兩個人見面一週就跑去領證了,辦理了結婚證後,小麗外出工作了 兩個人本來就沒什麼感情基礎,一個在外打工,一個還在家中,溝通就很少了很多。一個月後,小軍壓根就聯絡不上小麗了。小麗不搭理丈夫小軍,試了很多次聯絡未果,小軍就開始懷疑了 ,這小麗是不是騙婚了,一張訴狀就把小麗起訴了。

剛結婚幾天就出軌了跟別人同居 從領證到結婚到離婚歷時三個月

而此時的小麗已和別人同居,在外旅遊,這才多久就給丈夫戴了頂大綠帽。都是成年人了 ,為什麼就不能桌面上談呢?置之不理,光明正大的直接出軌,名聲都敗壞了。

剛結婚幾天就出軌了跟別人同居 從領證到結婚到離婚歷時三個月

認識7日,婚後又兩地分居,不在一起,感情從何而來呢,沒感情基礎,法院連調解都沒必要了,只能看看財產問題了。無法勸和,承辦法官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為妥善處理好彩禮糾紛,化解兩個家庭之間的憤懣情緒,避免矛盾升級。

最後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小麗向小軍返還彩禮,12。6萬元及相應物品。就這樣從見面到離婚三個月,歷時三個月的婚姻結束了。

剛結婚幾天就出軌了跟別人同居 從領證到結婚到離婚歷時三個月

父母為何要花式催婚呢?對小軍父母而言,舉辦婚禮、擺酒席這些花銷都不低,不斷逼婚的後果,除了讓兒子變成了二婚和在當地丟了個人之外,還得到了什麼?

這婚結的太滑稽了。

1、婚姻並非兒戲,彼此還是應珍惜。小軍的擇偶固然草率,但小麗已嫁作人妻,卻仍與他人同居並在外旅遊。甚至連自己有個丈夫的概念都沒有。不得不說兩個人都是“巨嬰”。

2、我國法律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和“婚姻自由”。小麗如果不願意與小軍結為夫婦,完全可以不同意結婚,卻不但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而且收取了小軍家的高額彩禮。此後又背叛婚姻與他人同居。所以,小麗屬於過錯方。

父母還是要以平常心對待子女的婚嫁問題,一切順其自然,不要變著花樣催婚。 可憐天下父母心。孩子到了未結婚的年齡,當父母的都會著急,特別是看到同齡人都當上了爺爺奶奶,心裡更急,就一個勁兒的催兒女。 這就父母摧婚的結果,本來婚姻要經過兩人互相瞭解,互相磨合,順其自然才能走到一起的。 婚姻是急不來的,婚到自然成。孩子的婚姻順其自然,水到渠成才好。 這樣催出來個離婚證。還催來這麼多的麻煩。[擦汗]

這樣

更煩心!兒女的婚姻,還是隨緣吧! 結婚還是要建立在感情基礎上,希望父母們不要催婚。大家年輕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幸福過一生!#夏日鑑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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