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問個問題,你覺得,
10歲的孩子會剝雞蛋嗎
?
你肯定會說,會!
然而,看過一期節目,10歲的小男孩習羽接到了一個任務:一分鐘內剝雞蛋。
拿起雞蛋的那一刻起,習羽就散發出一股“和蛋不熟”的氣息。
靠著指甲一點點摳,悶頭摳了一分鐘,半個蛋也沒有剝完……
任務失敗的孩子一臉無措,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沒完成挑戰?
觀察室的嘉賓也紛紛搖頭,一個10歲的孩子,竟連個雞蛋都剝不了?
孩子媽媽微笑地解釋:平時都是我給他剝的!就是把蛋黃也去掉,他不愛吃蛋黃,蛋白直接喂到嘴巴里。
觀察團的嘉賓直言:為什麼不讓孩子自己來?
媽媽繼續吐槽:
他笨手笨腳的,讓他剝就是耽誤時間
!
聽過這樣一句話:
事無鉅細幫孩子做好,又處處指責孩子無能……是父母送給孩子的最可怕的禮物。
因為,
你既用行動剝奪了孩子證明自己的機會,又用言語摧毀了孩子未來的一切可能。
真正應了那句“憑實力,把孩子養廢”。
養廢一個孩子,只需要3步
一個孩子是如何被養廢的?
心理學家華萊士講過這樣一段話:
孩子第一次繫鞋帶時打了個死結,從此父母再不給孩子買有鞋帶的鞋子;
孩子第一次洗碗時摔碎了碗碟,從此父母再不讓孩子靠近洗碗臺;
孩子第一次整理床鋪,花了兩個小時沒弄好,父母便嫌棄他笨手笨腳,再也不讓他自己整理……
於是,等到孩子畢業找工作,因為他事事無能,什麼都做不了……
你要問這個孩子,是從哪開始被養廢的?
心理專家武志紅說過,養廢一個孩子,其實只需要三步:
先指責孩子什麼都不會做,
然後代替他把一切都做好,
再指責孩子事事無能!
長此以往,原本充滿無限可能的孩子就會被養得越來越“廢”。
因為,這裡的每一步,都能直插孩子心口,讓孩子流血流淚。
第一步,先否定:幹啥啥不行
每一個“被養廢”的孩子背後,都有一個“瞧不上”自家孩子的父母。
心理學上,有個詞叫“
投射性認同
”,是指當A把自己的想法、觀點,強行投射到B身上,
壓力之下,B就可能變成A認為的樣子。
父母一味地否定指責孩子,頻繁打擊下,孩子只會逐漸坐實標籤,打心底裡認定“我就是不行”。
第二步,包辦:孩子做不了,只能我代勞
你為孩子橫刀立馬的那一刻開始,他就成了受害者。
你傳達給他的資訊是:“你不行,你不會解決這個問題。”
表面上是為了協助孩子,本質上卻是在打擊、在傷害孩子。
因為,你的包辦和代替,使孩子沒有機會去獨立解決問題,去享受自由生活,
而這恰好才是孩子做好準備,走向社會,走向未來的關鍵所在。
第三步,再指責:都是你太差,我才這麼辛苦
有的父母認為:都是因為你做不好,我才不得不替你做的。
這種情緒也會透過再次說教傳遞給孩子,讓孩子也對此深信不疑:“我真的很差、我完全不行”。
就這樣,
父母透過“指責-代替-指責”的三步,一點點消減著孩子的生命力。
每一次指責和包辦,都會變成毒刺扎進孩子的內心,成為一輩子揮之不去的陰影。
這樣打著愛的名義,
最終會
把孩子一步步推向深淵,徹底養廢孩子。
“養好”一個孩子,父母出手要穩準狠
孩子成年後的際遇如何,往往從童年就能看出端倪。
養孩子這件事,過程錯了,結果一定會錯。
美國心理衛生專家蘭德紐曼曾指出:小時候擁有十分“幸福”童年的人,往往會擁有一個不幸的成年。
為人父母,如果從孩子一出生,就為他鋪平了所有的路,
那你代替孩子鋪下的每一塊磚,最後都會狠狠地砸回到孩子身上。
成長的真正意義不是“平順”,而是“探索”,危險和挑戰都是真實生活中必須面對的部分。
做父母,一定要學會這3件事:
1. 管住手,放孩子自己做事
總是被包辦和替代的孩子,會變得自卑和無能。
因為他們少有獨立完成事務的機會,難以獲得成就感。
跟同齡人比起來,他們什麼都不會,無能感也讓孩子很挫敗。
對父母來說,
即使看見孩子做事慢,也一定要管住自己的“手”。
允許孩子自己做事,允許孩子去試錯。
6歲前,可以讓孩子學會自理,比如穿衣、刷牙、洗臉等。
上小學後,可以讓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比如倒垃圾、掃地、洗襪子等。
上初中,更要讓孩子多參與家庭事務,學會承擔責任。
讓孩子,在做事中確認自己的力量,在嘗試中獲得經驗和成長。
學會適當放手,才是對孩子更大的愛。
2. 出口準,大方給孩子“鼓勵”
美國哲學家詹姆斯曾說:“
人類本質中最殷切的需求:是渴望被肯定。
”
對孩子來說,父母就是TA世界裡最大的權威。
父母的每一句話,都影響著孩子一生的命運。
當孩子表現好時,我們要學會看見孩子的閃光點,及時給予肯定和鼓勵。
當孩子表現差時,更要學會鼓勵孩子,因為做錯事和受挫的孩子更需要愛。
鍾南山院士,就曾在網上說自己最難忘的是“媽媽的鼓勵”。
他講自己小學時成績糟糕,偶然一次考得不錯,媽媽就鼓勵:“南山,你還是行的啊!”
鍾南山說:“那時,我覺得媽媽一下子發現了我的亮點,我有了自尊心,從那時起我就開始認真讀書了。”
養孩子,學會了鼓勵他,孩子八成會變好。
3. 心要“狠”,該孩子承擔的結果別替他“接盤”
孩子的成長是在試錯糾錯中跌跌撞撞完成的,而在這之間,很重要的一環就是“擔責”。
比如帶孩子去爬山,可以讓她自己選擇衣服。
如果她選擇漂亮的小皮鞋,別急著替她否決,可以把可能產生的“不舒服”等後果告訴她。
然後,
尊重孩子的決定”,告訴她要自己承擔選擇的後果
。
自然,穿皮鞋爬山是不舒服的,甚至無法完成爬山的行程,但也正是這次“不舒服”的體驗,讓她有了“生活的經驗”,這才是成長路上必備的技能。
不要捨不得孩子“受罪”,只有他懂得了自己的決定需要自己承擔責任,
他才能真正學會如何全面思考、如何把事情做好,才能更好走向社會。
著名教育家陳鶴琴曾提出一個觀點:
做父母的最好只有一隻手。
跟在一旁扶著腳踏車,孩子將永遠學不會騎行,只有狠下心、鬆開手,孩子才能在衝撞中學會獨立上路。
聰明的父母,從來不做孩子的“代理者”,只做孩子的“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