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今天央媽對吳亦凡案件發出了報道,
對吳亦凡罰款6個億,並
服刑13年,外加驅逐出境!
這樣的結果,是我們預料中的,犯了事情,無論你是誰,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當時案件的受害人
都美竹
發了微博,五個簡單的字,“終於等到了!”
吳亦凡事件受害人,都美竹
近些年來,接連出事的明星不在少數,有我們熟知的
“時間管理大師”羅志祥
,
“嫖娼”李易峰
,
還有現在的“強姦犯”吳亦凡
。
這些明星在出事之前都有著龐大的支持者和喜愛者,甚至在受害人發出聲音的時候,部分不理智的粉絲還對受害人網路暴力。
最終的調查和處置結果,是換了受害者的公道,但是她們身心所受到的傷害,是難以彌補的。
1、虛假人設,早晚有一天會崩塌。
“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
這句話對於這三個人和與他們有著類似行為的藝人來講,是很適用的!
青春、陽光、帥氣,這些“陽光”“多才多藝”,這是粉絲普遍給的答案。
不可否認,這些藝人,在所出演的作品或是綜藝節目上,確實有著閃光點,可能在某些時候點亮了某些人的內心。
功勞與過錯是不能相牴觸的,尤其對於這些有著強大影響力的藝人來講。
就像某些自媒體的朋友所說,人家說一句“晚安”可能就有好幾萬的點贊與評論。
很多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會受到他們諸多的影響,好的壞的,缺乏辨別力的他們都容易學。
這樣的藝人,出了問題,我們更有以儆效尤
,將他們那披著虛假人設的皮撕下來,重新聚焦在媒體上。
2、當時粉絲把你捧得有多高,這時候就能讓你摔得有多慘。
記得看過一篇文章,問一個不滿16歲的小朋友,問她為什麼喜歡吃某種小吃,她的回答是“因為我喜歡的明星哥哥,他很喜歡吃呀,所以我也就喜歡!”
這就是我們可愛的粉絲,“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底層粉絲因為喜歡你的電視劇或者表演,連帶出來,你喜歡的事物她們也會跟著喜歡,跟著追求,跟著熱愛!
每天睡覺前,如果不重新整理一下你的微博,你的頭條,甚至可能都睡不著。
如果這個明星哥哥,不小心回覆了你,你會在各種場合給你的閨蜜們炫耀。
這時候的你,在她們的眼裡是你的所有行為都是帶著光環的,甚至你做錯的事情,她們也會想著辦法幫你解釋!雖然可能內心中也有過疑惑,也有過動搖,可是她們還是選擇相信你!
直到,真相浮出水面的那一刻,那些信任的粉絲,心都碎了。
她們會讓那些欺騙、惡意,百般地還給你。把你重重地摔在地上,成為了你的黑粉。
3、“朝陽大媽”到處都是,狐狸尾巴總會漏出!
不要以為自己做得多麼隱蔽。
不要以為自己很有關係。
不要以為自己都能擺平。
現在,人人都有手機,人人都是監督員!而且這些帶著明星光環的人,更是他們關注的重點。
既然是明星,還是影響力極大的明星,當然是有兩下子的。
所以更應該養成好的品格,讓整個社會跟你學習。而不是藉助某些手段,設立假的人設,更不要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否則現在對有違法行為的藝人可是0容忍的。
你將無法出現在我們的螢幕上,你將卸掉你的明星光環,與我們普通群眾無異,雖然你本就是普通群眾,可你不這樣覺得,大家也不這樣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