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和精神分裂症,吃藥多久更好?

抑鬱症和精神分裂症,吃藥多久更好?

常見的抑鬱症、焦慮症、精神分裂症、雙相障礙、強迫症等,吃藥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好?病好了還得需要繼續服藥多長時間?這是我臨床遇到患者和家屬問的最多的問題之一。

抑鬱症和精神分裂症,吃藥多久更好?

篇幅和精力所限,精神科的藥品,用量最大的,是抗精神病藥、抗抑鬱藥。本篇先談談治療精神分裂症和抑鬱症常用的抗精神病藥物和抗抑鬱藥物。

服藥多久才能見效?

抗精神病藥物,各國指南里對治療精神分裂症,最常見的推薦用藥有:

A 氨黃必利、阿立哌唑

B 利培酮、帕利哌酮

C 奧氮平、喹硫平、齊拉西酮、經典抗精神病藥

D 氯氮平

抑鬱症和精神分裂症,吃藥多久更好?

在療效方面,各個研究結果不一,但可以說大部分的抗精神病藥物整體療效差別不大。現在選藥,更多的考慮多種因素,例如藥物對特定症狀的起效速度,藥物的常見不良反應等。現在非常關注的不良反應有:增高血糖血脂、增加體重、睏倦、過度鎮靜、錐體外系副反應(肢體發僵、靜坐不能等)、心肝腎功能損害、血細胞的影響等。

上面的ABCD分組,大體來說越靠上,整體的副反應越小、越少一點。但並不是一碰到精神分裂症患者都會去用A組和B組,以後再專門寫一篇如何選藥。本次重點是服藥多久,會有效果,病可能會好。

抗精神病藥物的起效時間,整體而言,開始起效需要2-4周,充分起效需要6-8周,實際臨床治療經驗上,住院患者給藥1周內就開始起效的不在少數,每一種藥物起效時間與藥物特點和劑量有關係。

有的藥物起效快,例如氟哌啶醇(肌注更快)、氯丙嗪(肌注更快)等,當患者出現興奮、衝動、自傷自殺等情況時,經常會使用這兩種藥物肌注治療,及時控制精神症狀。有的藥物起效比較慢,例如阿立哌唑。

抑鬱症和精神分裂症,吃藥多久更好?

但要說的是,這裡提的有效,不是良好持久的控制精神分裂症的幻覺、妄想、情感淡漠、社會退縮等症狀,而是上述的那些高風險行為。以及失眠、焦慮等伴隨症狀。

各種抗精神病藥物加到治療劑量範圍時,這裡所說的治療劑量,藥品說明書上都有,不再贅述。保持治療劑量幾天後,若精神症狀(例如幻覺、妄想等)依然沒有明顯緩解,那麼就需要繼續增加、甚至到足劑量,一般指的就是說明書上的最大劑量,保持這個最大劑量觀察不低於2周,不超過8周,因為藥物充分起效的時間是在6-8周,8周以後依然療效不明顯,就需要及時找醫生調整用藥。

住院患者一般很少等到8周,有經驗的醫生根據藥物的劑量、持續時長、副反應、精神症狀的緩解程度等,一般會稍快的嘗試調整用藥。例如換藥、合併用藥等等。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某些症狀,例如陰性症狀(思維貧乏、情感淡漠、意志減退等)和認知損害(智力下降、注意力不能集中、記憶力變差等)則可能需要更久的時間,數月至一兩年才能慢慢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這些症狀一般在出院的時候多多少少都還會有,因為住院環境並不利於這些症狀的康復,需要靠出院後積極的康復活動才能逐漸改善。

這裡需要大家記住的是:治療精神分裂症,抗精神病藥物要足劑量、足療程治療,才能判斷這個藥物對自己是不是真的有效果,不要過早的放棄、換藥(最大量2周以上),也不能太晚(最大量8周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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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最快的抗抑鬱藥物的起效時間,也是逐漸加量到有效劑量以後,1周起效,常見的如:草酸艾司西酞普蘭、文拉法辛等;大部分抗抑鬱藥物起效時間都是2-4周。這裡要強調的是,這裡的起效,指的是抗抑鬱作用,很多抑鬱症狀,例如失眠、焦慮、食慾減退等,有的藥物用上去以後當天就起效,例如米氮平15mg晚,當天對失眠、焦慮、食慾差等就可能會有改善。

治療抑鬱症,抗抑鬱藥物也要足劑量、足療程治療,才能判斷這個藥物對自己是不是真的有效果,不要過早的放棄、換藥(最大量2周以上),也不能太晚(最大量6周以內)。

病好多了,還需要服藥多久?

不同精神疾病患者從開始治療,到趨於穩定,再到逐漸迴歸正常,一般分為三個過程:急性期、鞏固期(穩定期)、康復期(維持期)。

急性期:剛開始治療,病情緩解,藥物劑量和種類隨著病情而逐漸調整,這個過程順利的話,病情的好轉,大約在開始治療後的4-6周,隨後期間病情隨時可能波動,藥物的調整也就隨時進行,直至比較穩定,這個過程大約是8-12周,大概可算是急性期內。

當然了,如果療效很快、很好,那麼急性期就會相應的縮短了,相反,病情波動或發展頻繁、藥物療效不夠好、出現難以耐受的藥物副反應等,急性期就會相應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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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固期:這個過程一般患者都出院了,在門診或社群定期複查,這個時期一般是6個月或以上,很多患者,大量的患者,在這期會想著嘗試減藥,但是這裡一定要告誡大家:主要的藥物,例如抗精神病藥物或抗抑鬱藥物,劑量和種類在急性期以後的6個月內,最好維持不變。這段時期的藥物治療,很有可能有利於陰性症狀、認知損害等方面的進一步緩解。

當然了,很多患者如果在這段時期內發生難以耐受、難以接受的副反應,例如閉經、性功能顯著減退、體重增加太快、過度鎮靜導致學習工作大受影響等,那麼也可以和醫生商量,是調整用藥,還是有其它干預方式。

康復期:這個時期一般持續1-2年,主要是各種功能的康復。孩子可能已經重新上學了,成人可能已經在工作了。在這1-2年期間,門診的複查中可以向醫生提出能否適當減藥。但是很可惜,大量的患者或家屬,會在康復期自行停藥,或者自行減藥至常規有效劑量之下。

這段時期復發的患者特別多,見到我以後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唉王大夫,真是不想這樣見你啊!對不起,我又病了。接著一問、一答就是:

“我有段時間沒吃藥了”

“我覺得我挺好的,吃不吃好像沒什麼要緊的”

“我經常忘了吃,但好像沒什麼事兒我就給停了,沒想到又犯了”

其實,關於第一次發病的患者,一般推薦堅持服藥1-2年,經過數月的完全緩解期復發後,也就是兩次發病的話,推薦服藥的時長會延長到3-5年,三次發病的話,延長到5-10年,三次以上,則推薦長期服藥、甚至終生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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