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π律:枝姐不可能偷孩子

π律對醫館熱搜事件中部分疑惑做了迴應,但依舊是個陳詞濫調經不起推敲,不知他再次出來引火上身為了什麼。他正面迴應了此事,談及的一些觀點及論據缺乏基本的事實調研,讓我感覺律大人有些名不副實。對比,作者對他的幾條核心觀點予以迴應。

第一·枝姐當時是剖腹產,產後體力不支沒有能力偷孩子,無法造成“偷”的過程。呵呵,“偷”的過程當然只能由醫護操作了,枝姐如果知情且同意,那她也是“偷”的參與者。枝姐對寬與志的關係言辭不一、遮遮掩掩,民間走訪又證實二者是堂兄妹關係,志姑姑在文書上有多處違規記錄,從親屬角度考慮她就是最大的嫌疑人。但枝姐為姑姑和醫館不斷開脫,懷疑她參與也是合理的!

第二·枝姐在醫館的親友也不可能幫忙做這事,這不是違法犯罪這麼簡單,這是要坐牢的。如果沒有人幫忙,怎麼會幾次化驗都查不出枝姐的乙肝,文書上也對既往病史沒有任何說明,這能是管理混亂造成的?從化驗科到婦科、產科都混亂了,那得有多少孩子被換、多少人吃錯藥打錯針、多少人被醫死?又為什麼幾十年只出現了這麼一例事件?

第三,病歷塗改的問題,應該是當時的醫院管理及其混亂,不像現在這樣正規。作為一個教學醫院,按規範操作是基本要求,請問您有沒有對比同期病歷?病歷科是否存有當時大批次被塗改的文書說明您的結論?如果都如兩位產婦的,那才稱得上“管理混亂”。如果僅僅是兩位被換子的產婦病歷出現了這樣的情況,那您得追究這種“混亂呢”是怎麼造成的而不是將它視為常態和理由,不是嗎?

第四·年齡是計劃生育導致的,畢竟當時計劃生育及其嚴格,為了生孩子能想出各種點子。枝姐的頭胎女兒殘疾、她年齡也達到了生二胎的要求,所以她具有生二胎的資格,再說懷孕後申請準生證是普遍情況,她完全來得及。此外,出院檔案上有“休(停)產假”,“產假”是針對單位說的,帶有單位批准的準生證才能休產假,沒有單位偷摸生娃何來“產假”之說?至於農村準生證,那是無稽之談。一對沒有農村戶籍的夫妻,怎麼辦理農村準生證?枝姐拿的就是92年的準生證!最後,不管真準生證還是假準生證,你都靠它順利住院了生娃了,你得到的是真的出生證,既然如此為什麼不給孩子報戶口呢?農村準生證不過是她為95年戶口找的理由罷了。

第五·認親時,杜媽沒有抱姚策痛哭,也是人之常情,突然間多出來一個兒子,誰也接受不了。是認親當天突然冒出來的嗎?認親與知道錯換已經過去了十天左右!十天不夠,還需要多久才能做好心理建設面對自己生而未養的孩子,不好奇他怎麼長大的、現在是什麼樣子,不擔心 他病情怎麼樣了、不心疼他承受的病痛?我未婚未孕,請問評論區的為人父母的朋友們,知道孩子錯換後你會怎麼做?

第六·不割肝,是因為策的身體已經不允許換肝,他當時的病情已經很嚴重,不具備換肝的條件。策採訪時說樊院士告訴敏姐,你孩子還有機會換肝,只是現在達不到換的條件,需要治療達到標準才可以。那個當下敏姐立馬提出割自己的肝給兒子,策拒絕後醫生建議先看看甘源庫裡是否有合適的,所以才讓策做了血型檢測。聽了樊院士的說法,敏姐跟朋友分享了這個訊息,告訴她們她要準備為兒子捐肝了。難道這一切都是假的?醫生說患者還有機會做一個大型複雜的手術救命,是今天說了明天就得做,不觀察他的身體條件?重要的是,不管手術條件如何,同時面對給孩子割肝救命的話題:一位母親不考慮自己的身體、不考慮經濟負擔毫不猶豫立即準備好隨時獻肝;另一個母親考慮現實情況而拒絕了這種救治方式!

第七·剛聯絡時,扔掉電話卡並拒絕認親,因為覺得對方就是騙子,是騙子就要遠離。呵呵,遠離騙子的常規操作是拉黑刪除就可以了,你這拔卡關機何止是遠離了騙子,是遠離了整個世界。說這話你信?

第八·為啥沒有把房子過戶到郭威的名下,當年郭威還是學生,沒有銀行流水。呵呵,但枝姐也不止一次說生意順利,全款給威買了這套房,別選擇性聽話啊。

第九,醫院賠款100萬,當時姚策生病急需要用錢,想著給姚策續命!這個沒問題,可以理解。

第十,姚策去世不是不通知許媽,郭威都在場,郭威有沒有通知他親媽,這事郭威知道。熊女士通知和威通知是一碼事兒?律大人精通人情世故怎麼這會兒糊塗得有點兒可笑。許媽遺憾的是沒有見到孩子最後一面,23號已經離世時還被記者哄騙在杭州,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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