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會加重處罰嗎?

嚴格來說,拒不認罪,只會按照普通刑罰處理,認罪認罰的話可以從輕處理。

我們一直都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讓給人們造成了一種拒不認罪,就是抗拒,拒不交代就是從嚴從重處罰的一種感覺。

其實不然,實際上這更多的是一種錯覺,相對於認罪而言,刑期沒有降下來,自然也就不是從輕,那就相當於是從重了。

我從事法律實務工作10多年了,我來說說這個問題。

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會加重處罰嗎?

1。法律只有個別情況下規定可以從重或者加重處罰

從刑法的規定而言,在具體量刑的方面基本上規定的都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只有很少的情況下規定從重或者加重,這其中當然不包括拒不認罪了。

從犯罪情節而言,在刑法總則中明文規定可以從重處罰的,只有兩種情形,而且是沒有加重處罰的。

這兩種情形分別是:

第1種情形累犯。刑法第65條規定,在犯罪分子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執行完畢之後,5年之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第2種情形是特殊的教唆犯。也就是教唆犯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這主要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刑法規定的只是從重而非加重,也就是說是在法定刑的量刑幅度內就高處罰,而不能超過法定刑、在法定期限的上一檔處罰。

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會加重處罰嗎?

比如,對於普通的故意傷害罪,第1檔的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檔是3~10年有期徒刑。那麼,如果只是構成輕傷二級的話,從重處罰最多隻會判處三年,不會超過三年,哪怕是超出1天。

再有,就是刑法分則中一些具體的罪名中規定的從重處罰了,主要就是一些從重的情節。以非法拘禁罪為例,如果在非法拘禁的過程中實施了毆打、侮辱的行為,或者是實施非法拘禁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那麼是予以從重處罰的。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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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規定,認罪認罰、坦白、自首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這主要基於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方面是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另一方面,主動認罪認罰了自然減輕了公檢法機關的偵查、辦案壓力,節約了司法資源。

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對於認罪的是可以從輕處罰的。而且如果構成自首的話,是完全可以減輕處罰,在法定刑的下一檔處罰。

刑法第67條第3款明確規定,對於不具有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結合兩高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對於犯罪嫌疑人主動認罪的,最多可以減少刑期在10%以下。

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會加重處罰嗎?

另外,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訂過程中,新加入了一項制度,就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於符合這一情形的會給予更多的量刑優惠。

根據上述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犯罪嫌疑人主動認罪認罰的,最多可以減少刑期的30%以下。這也就意味著如果本來刑期需要判10年的話對,最多可以一下減掉三年變成7年。

當然這還不包括其他的情節,如果再加上退賠退贓情節的話,那最多可以減少6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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