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父親離婚後,女兒要求父親給自己的撫養費,父親卻不給錢!

“他們離婚有四年多了,我歸我爸撫養,她改嫁了另外一個人,四年沒有什麼來往,她也不曾說來看過我什麼的,更別說什麼撫養費之類的,現在我的父親因為生病去世,我沒錢辦白事,想跟她要錢,可她就是不給”

小燕告訴我們,她今年14歲,是一名學生,她的父親和母親於四年前因為感情不和而離婚了,她判給父親撫養,母親每個月支付600塊撫養費,但因為父親從不與她說這些事,所以具體事情她也不是很清楚,只曉得自父母離婚起,她的母親從未看望過她一次。

前段時間,她父親因為生病去世了,沒錢安葬父親,於是便想讓母親出錢幫忙,畢竟二人夫妻一場,加之她還小,所以母親總歸是要伸出援手的,可當她將此事告知母親並索要1。2萬元時,母親卻直言拒絕,不承認她的身份,更是多次將她趕出家門,這讓她非常氣憤。

夫妻感情不和離了婚,再怎麼著也是過去的事情,而今女兒還小,沒有生存能力,作為母親理應該接孩子回家撫養並出錢幫助才對,為何這小燕的母親竟如何的絕情,更甚者不承認小燕的身份,還趕人?帶著疑問,我們找到了她。

“我和他的父親感情一直不好,經常打架吵架鬧脾氣,所以才離得婚,婚後我多次前往家中看望孩子,但都遭到拒絕,更甚者遭到毆打,所以這麼些年來,她才沒見過我,而今他身故,我作為前妻,確實是應該盡一份力,但我現在是沒有能力,現任丈夫不給我錢用,我自己也沒有存款,所以只能抱歉”母親陳大媽淡淡地說著。

母親這番話讓小燕無法接受,小燕表示,她知道母親現在也比較困難,但這事除了母親以外,她實在想不出另一個人了,而今她不求什麼,也不非要母親拿出多少錢,就單單這4年的撫養費就成,往後有能力了,她一定還上。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母親陳大媽表示沒有能力出錢,小燕表示將起訴至法院。

對此,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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