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手飾”不能戴

近日,接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鑑定中心反饋,此前廣州海關所屬廣州白雲機場海關查獲旅客違規攜帶進境的7件疑似硨磲製品,經鑑定確認為瀕危雙殼綱簾蛤目硨磲科物種貝殼製品。

廣州白雲機場海關現場關員在對一架入境航班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男性旅客隨身行李的X光機過機影象異常,存在攜帶違禁品進境嫌疑。經開箱查驗,關員在其行李箱中發現1個乳白色手鐲及6條乳白色手串,質地緊密、硬度較高,表面光滑且具有層狀結構,疑似為硨磲製品。經送鑑定,確認為雙殼綱簾蛤目硨磲科物種貝殼的製品,淨重約6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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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關員查獲旅客違規攜帶進境的硨磲製品

硨磲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海洋動物,並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加以保護。海關提醒: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規定,除合法持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外,禁止貿易、攜帶、郵寄瀕危物種及其製品進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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