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寶玉的丫鬟中,誰的權力最大?為何襲人的權力比賈寶玉大一圈呢?

提起賈寶玉,估計許多男人都會羨慕嫉妒恨,羨慕寶玉衣食無憂的奢侈生活,嫉妒寶玉有十幾個丫鬟伺候,恨自己沒有生在王侯之家。據不完全統計,伺候賈寶玉的丫鬟至少有18個,其中大丫鬟8個,小丫鬟大概有10個左右。這些丫鬟各司其職,如林紅玉負責喂鳥,麝月負責鋪床疊被,碧痕負責伺候寶玉洗澡,晴雯負責夜間給寶玉端茶倒水和針線活,襲人負責服侍寶玉入睡等等。

這些丫鬟中,襲人原本是服侍賈母的,因為她“心地純良,克盡職任”,被賈母送給了寶貝孫子賈寶玉。也就是說,襲人的後臺是賈母,同時她還得到寶玉母親王夫人的認可,比怡紅院其他丫鬟身份地位高多了,是怡紅院眾丫鬟之首,怡紅院“大管家”。

襲人原名“珍珠”,姓花,服侍寶玉後,寶玉偶然看到一句詩“花氣襲人知晝暖”,便將其改名為“花襲人”。襲人也對得起這個名字,不僅在生活上將寶玉照顧得體貼備至,就連生理上的問題,她也主動幫助寶玉解決。如原文第六回中,賈寶玉在神遊太虛幻境後,醒來大腿一片溼漉漉的。

比寶玉大兩歲的襲人急忙來服侍寶玉,看到之後,想到寶玉可能“夢遺”了,在回到住所後,故意詢問寶玉夢中之事,並主動與寶玉“初試雲雨”。不是夫妻,行房事,即使現在也是見不得人的,何況理法極其嚴格的古代。他們二人不可能光明正大幹這件事,只能“偷試雲雨”。

在這次雲雨之後,原文是這樣描述的,“幸喜無人發現”,也就是說,無人看到,也沒人知道寶玉和襲人“偷試雲雨”。然而,在第三十二回中,晴雯卻知道了,還將此事公之於眾,引來寶玉的憎惡。那麼晴雯是怎麼知道的呢?原文第七十七回寫得很明白。

《紅樓夢》第七十七回:原來這一二年間襲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越發自要尊重。凡揹人之處,或夜晚之間,總不與寶玉狎暱,較先幼時反倒疏遠了……故邇來夜間總不與寶玉同房。寶玉夜間常醒,又極膽小,每醒必喚人。因晴雯睡臥警醒,且舉動輕便,故夜晚一應茶水起坐呼喚之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寶玉外床只是他睡。

以上這段話解答了晴雯如何知道寶玉和襲人兩人之間“偷試雲雨”的私密事。

寶玉和襲人除了是主僕關係外,還是“男女關係”。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都是十幾歲,猶如干柴烈火,對情愛剛剛接觸,朦朦朧朧,第六回第一次“偷試雲雨”。有了第一次,那應該還有第二次、第三次,等等。

萬事開頭難,捅破了那層窗戶紙,接下來的事情就容易多了。因此,寶玉和襲人兩人之間,不可能只“偷試一次雲雨”,而是多次。沒有不透風的牆,第一次或許運氣好沒被別人發現,你能保證第二次、第三次也不被其他人發現嗎?

晴雯也是寶玉的四大丫鬟之一,和寶玉關係僅次於襲人,她就發現了。原來寶玉晚上一個人睡覺經常半夜醒來,還非常膽小,醒來之後看到黑乎乎一片,又不知道時辰,異常害怕。我們尋常老百姓夜間驚醒,自己起來喝口水,翻個身,也就又睡了。榮國府貴公子賈寶玉卻不是這樣的,他安排了一個丫鬟在外間睡著,而這個丫鬟還不能睡得跟死豬一樣,有響動隨時都得醒來。

早期襲人就是幹這個的,後來被王夫人器重,“升官”了,她便將這個差事給了晴雯。晴雯本身睡覺輕,也比較機警,有個風吹草動都能知曉。她隨叫隨到,即使半夜也不例外。

你想,寶玉和襲人在裡屋“偷試雲雨”,在外屋的晴雯能沒察覺嗎?答案是否定的,晴雯或多或少會察覺到,甚至撞破兩人之間的“好事”。

其實不只晴雯知道寶玉和襲人的“雲雨之事”,其他老媽子也可能察覺到了。就連林黛玉也清楚寶玉和襲人之間的事,只是不計較罷了,還打趣稱襲人是“好嫂子”。

結語

襲人是寶玉身邊的首席丫鬟,如果不出意外,以後能成為寶玉的姨娘(小妾),眾人對於寶玉和襲人之間的“雲雨之事”也就默認了,見怪不怪了。然而,火爆脾氣的晴雯在察覺到襲人見不得人的事後,卻不知好歹地將此事捅出來,鬧得寶玉也下不來臺。這也為晴雯以後生病被攆,最後慘死埋下了伏筆,悲哀。

(本文參考《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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