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之婦死在出租屋內,因其私生活混亂,多名男子被懷疑

前言

2005年,湖南省岳陽市華容縣發生了一起火災,當消防隊員撲滅大火後,卻在現場發現了一具屍體。

死者是一名30多歲的女性,她躺在床上,身上蓋著一床被子,因此她的上半身已經燒焦,她的頭部曾遭受重物的擊打,但這並不是導致她死亡的原因,

在被子的下面放著一塊斷裂的菜板,

還有一些啤酒瓶的碎片。

在這間兩室的房子內,只有主臥的位置發生了火災,而房間內的被子是火災最嚴重的地方,消防隊員排除了電線起火的可能性,

這場火災因此被認定為人為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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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一直租住在這裡的租戶,名叫李玉,她身上的手機和首飾以及現金都不見了,因為消防隊員在救火時,已經對現場進行了不同程度的破壞,但可以確定的是,屋子的門鎖並沒有遭到破壞,當時是房東給消防隊員開啟的房門。

被燒焦的屍體,被懷疑的商人

房東名叫餘華培,凌晨1點左右,他出來方便的時候,發現李玉的房間濃煙滾滾,因為案發現場附近正在進行拆遷改造,因此周圍並沒有其他的建築,也沒有記錄行跡的監控攝像頭。

屍檢結果顯示,李玉的體記憶體在男性體液,這對於獨自一人生活的李玉來說十分反常,李玉的丈夫帶著10歲的孩子生活在湖北老家,孤身一人在湖南打工的李玉,究竟在昨天晚上發生了什麼?殺她的兇手又是誰?

李玉是死在這場大火中的,李玉脖子上的掐痕、散落一地的酒瓶碎片,都在說明李玉在生前曾經與人發生過爭執,兇手將她打昏後,在現場放了一把大火,希望將所有犯罪的證據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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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死者身上穿著的衣服,可以推斷出,死者是在李玉休息之後過來的,能夠在這樣晚的時間,讓死者毫無防備地為其開啟房門,兇手最起碼與死者是熟人。

“我記得晚上9點,我路過李玉家門口的時候,聽見她和相好劉躍龍有說有笑的,因為之前和劉躍龍打過招呼,因此我聽聲音就可以知道屋子裡的是他。”

房東餘華培說道。

當警方找到劉躍龍瞭解情況的時候,劉躍龍卻表示,他並不認識李玉,他還表示當天晚上他和妻子一直待在一起,可是他的妻子卻告訴警方,案發當天晚上,劉躍龍並不在家。

因為棉花生意做得不錯,劉躍龍在當地算個名人,這個已經小有名氣的男人為什麼要撒謊?他與李玉的死到底有沒有關係?

在一番審問後,劉躍龍承認了撒謊的事實,原來,當天晚上他和朋友在一起賭博,因為擔心說出來被警方懲罰,才選擇撒謊。劉躍龍表示,他與李玉的確相識,兩人也經常在一起廝混,但他並不希望在外風流的事情被家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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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發生關係的男性,他卻不是兇手

經過核實,警方確定案發當晚劉躍龍的確在和朋友打牌,那麼房東餘華培,為什麼卻說李玉在當晚曾強姦過劉躍龍,究竟是房東在撒謊,還是有其他警方沒有注意到的細節?

與此同時,警方發現住在樓上的餘華培,根本無法注意到樓下著火的情況,除非是親眼所見,否則根本不會看見類似濃煙的情況,餘華培的證詞明顯是假的。

警方發現餘華培在案發後,將一個存摺交給了樓下的老太太保管,於是將餘華培的DNA 與與體內的DNA進行比對,卻發現兩者並不相同,

餘華培向警方解釋,他與李玉的確存在男女關係,

但他並沒有殺人,之所以轉移財產,是害怕李玉的死牽扯到他。

餘培華的嫌疑並沒有完全洗清,在進一步的調查中,警方發現一名叫作孫健的屠夫,完全與利於體內的DNA相符,面對突然出現的警方,

孫健顯得十分慌亂,他承認了在案發當天下午,曾經與李玉發生過關係,

但時間不是晚上,地點也不是警方說的家裡,而是旅館,他說的這些酒店的工作人員可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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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找到酒店工作人員,確認了當天下午3點孫健和李玉來到賓館,兩個小時後兩人離開,孫健的家人也證明,,案發當晚孫健一直和他們在一起,並沒有離開。

嫌疑人一個個出現,卻也一個個被排除,李玉的私生活顯然十分混亂,可是關於兇手的線索警方一直毫無頭緒。

警方再次懷疑的目光聚集到房東餘華培的身上,畢竟他的說法仍然有許多禁不住推敲的地方,警方對餘華培進行測謊,最終配除了餘華培作案的可能。

聲音熟悉的男人,一場強迫的交易

警方決定尋找別的思路,他們一邊以李玉丟失的東西作為切入點,一邊開始一個個調查李玉生前認識的朋友,當警方路過審訊室的時候,居然聽到了劉躍龍的聲音,他想到了當時餘華培就是透過聲音懷疑劉躍龍的,

他立刻推門進去,卻發現被審問的是一名叫作文友華的男人,他會是兇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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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記錄顯示,案發當晚7點左右,文友華與李玉透過電話,兩人顯然是認識的,在之前的調查中,文友華表示在湖北老家,知道幾天前他才重新返回華容縣。

文友華無論是在工作上,還是婚姻上都十分不順,他之前在華容縣的一家供銷社,從事採買工作,後來因為經濟問題被單位開除,他與妻子離婚後,一個人帶著孩子討生活。

文友華的身體並不好,沒有精力幹體力活的他,只能透過打些零工解決日常生活的花銷,一個沒有外貌、沒有經濟條件,還帶著一個孩子的男人,在生活中承擔著巨大的壓力。

在接下來的審訊中,文友華承認了殺害李玉的犯罪事實,警方也根據他提供的線索,找到了被他出售的首飾。

那天,文友華之所以來找李玉,是為了給自己的女友報仇,因為李玉和他的女友是閨蜜,文友華想從李玉的口中打聽更多的訊息,在兩人商量之後,文友案發現暫時沒有好的解決方案,便打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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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卻將文友華挽留下來,兩人在床上躺了兩三個小時後,文友華決定離開,李玉卻要求他給50塊錢的報酬,文友華以兩人沒有發生性關係為由拒絕了,李玉卻不依不饒。

爭吵間,文友華擔心李玉將此事告訴女友,他先用酒瓶砸向李玉的頭部,之後用被子捂住了李玉的頭,在她一動不動後想要離開,卻沒想到李玉忽然間咳了一聲,於是他將菜板砸在了李玉的頭上,又放了一把火毀屍滅跡,只會帶著李玉的財物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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