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殺妻拋屍案被告人母親要求上述: 單親家庭、一個蹩腳的理由

9月28日,@新京報我們影片 從被告人家屬處獲悉,南昌殺妻拋屍案10月8日二審開庭。2020年10月,南昌男子王某龍,因瑣事產生口角將妻子殺害拋屍。該案中,被害人是離異家庭獨女,被告人王某龍是離異家庭獨子。母親王女士稱,是自己要求兒子上訴,(希望二審法院酌情考慮特殊成長環境這一導致悲劇的因素。)

這一句話我認為是極度不公平的,雖然說法律是絕對理性,相對感性。但是感性絕不會用在這種情境下。 就算你的成長環境再特殊,也無法挽回被害者所受的傷害,加害者的悲痛遭遇再怎麼悲慘也不能用來減輕刑罰,因為這於本案完全無關。 其實瞭解一下很多歷史上著名的連環殺人犯,他們的變態作案心理大多數都與童年的悲慘遭遇有關。如果因為這樣就能減輕刑罰,那麼對於那麼多死去的人公平嗎?

如果不是被冤枉,那根本就不是對誰公不公平的問題了。完全是對犯罪分子的縱容。因為特殊成長環境成長起來的犯罪分子值得同情?難道還有天生的犯罪分子?人性本惡,多麼美好的家庭環境,多麼正能量的社會環境都扭轉不了他的惡?這種人才能被嚴厲制裁?有多少犯罪分子不是被家庭被社會中不良現象影響的呢? 既然母親認為自己給孩子製造了一個特殊的環境造成了她的孩子殺人了,應該被理解。那麼,就一塊擔罪吧。母親按教唆殺人處理,孩子還是故意殺人,因為“舉報”了同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適當減刑。這樣行嘛?

南昌殺妻拋屍案被告人母親要求上述: 單親家庭、一個蹩腳的理由

點選載入圖片

這裡需要解釋一下:希望酌情考慮特殊成長環境這一導致悲劇的因素

每個人,都是因為成長環境的原因導致了心理層面的問題,從而最終犯罪的。一個好的成長環境,學會了光明,正大。本就不可能犯罪。法律正是要懲罰這些長歪了的人。讓他們哪怕心裡想,也不敢亂動。 也就是說,特殊成長環境根本不應該成為考慮因素。因為某種原因(包括成長環境)導致心理變態,導致的犯罪,就是法律需要嚴懲的範圍。當然,同意給他心理治療與對他嚴懲並不衝突。 這個母親只考慮自己孩子有各種原因為其開脫。這本身可能也是他最終走到這一步的原因之一。 需要考慮的,只能是社會的價值觀: 比如妻子長期打罵丈夫,丈夫心理崩潰,激情殺人等等。

如果是從小被虐待的環境,我可以認同“特殊成長環境”的觀點,但單親家庭有什麼特殊的呢?難道單親家庭可以是犯罪或開脫的理由?或者換句話說:單親家庭的孩子就有理由比其他人更不好嗎? 中國當前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單親家庭也越來越不需要被特殊化,更不需要人為的放大他們的身份。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一樣可以很優秀,同樣,父母沒有離婚的家庭,家長不注意教育,一樣會出問題。 當然,作為一個母親實在想不出理由為自己的殺人犯兒子開脫罪行,抓住單親家庭這麼個稻草也無可厚非。但這真是一個蹩腳的理由。

他的母親以這個理由來上訴,說明內心也沒有真正正視這個問題,仍舊是用原本造成她兒子如此喪心病狂的方式來解救她兒子,不是她這種溺愛會造成這種藐視生命,無法無天的人嗎?真的不能接受這種理由,如果父母能有連帶責任的話她自己都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南昌殺妻拋屍案被告人母親要求上述: 單親家庭、一個蹩腳的理由

點選載入圖片

南昌殺妻拋屍”案被告人家屬上訴,被害人母親:對方母親發簡訊願給兩套房子求原諒,自己望維持原判 因為一把指甲刀,婚宴前4天把妻子掐死 被告人王某龍和被害人易某於2019年登記結婚。 距離兩人的訂婚宴只剩下短短4天 10月13日晚,兩人因瑣事在客廳發生口角,王某龍遂用雙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頸部致易某機械性窒息死亡。 2020年10月16日,一個平常的下午,江西省南昌市贛江大橋揚子洲水域附近的養鴨人陶某,發現一具裝有女屍的行李箱漂浮在江面上。 箱裡是28歲的女子易某。殺害她的,是小她三歲的丈夫王某龍。

南昌殺妻拋屍案死者母親發聲:他除了長得帥一無是處,好吃懶做! “這段感情我一直都是不同意的,他比女兒小3歲。我默許他們交往之後,這個男的就住到我們家來了,雖然我很反感他,但女兒卻對他百依百順,還說我不同意就斷絕母女關係,我就這一個女兒!我跟她爸20年前就離婚了,這麼多年都是跟她相依為命。”張某龍好吃懶做,性格也很孤僻,似乎對什麼事都提不起興趣。

當地公安局立刻展開調查,很快兇手王某就被捉拿歸案。 今年7月16日,該案在南昌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某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對於法官問他對判決是否有異議,是否上訴時,王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這段是、自首、坦白、重大立功、犯罪情節、主動減少損失、被告人年齡和身體精神殘障情況、案內主次, 這是從輕、減輕的量刑主要法定情節。 犯罪動機、手段、結果、時間、地點、物件、一貫表現、後續態度、前科情況等是酌定量刑情節, 這個“特殊成長環境”,找了半天愣是沒有, 看來真是沒有別的理由好編了。

南昌殺妻拋屍案被告人母親要求上述: 單親家庭、一個蹩腳的理由

點選載入圖片

以前我回答過一個問題,關於家庭教育的,其實父母知行合一的話,孩子差不到哪兒去。我母親曾在我十一歲的時候扇過我一個耳光、也是一生中唯一一個。起因是我跟班上的女同學有矛盾,回去抱怨的時候說她”真賤“。母親說:都是父母生養的,別人說你我絕不依,你這麼說別人我也決不縱容。自此以後我成長過程中一直都很尊重女性、從沒有任何貶低同類的行為,都是因為我母親是一個真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踐行者。

好的母親愛自己的孩子,可以擴張為對其他孩子、其他人類的愛。一個健康的人成長起來,也是從愛自己、愛家人,到最後意識到人類不分你我皆是同伴。現在母親已經去世了,我想如果讓她與提問中的母親易地而處,她絕不會做出這種伸張。也正因如此,我沒有成長為一個轉嫁命運不公的人。

離異單身家庭很多,算不上特殊成長環境,再說,成長環境特殊,也不能成為故意殺人的鍋,上訴的話,大機率也是維持原判。 男孩子母親想賠償南昌一套40平米的房子給女孩子母親,40平米應該是商業用房,按照南昌價格估計在30萬左右,我聽被害人的母親陳述冷靜,執意要求維持原判,只為替女兒討回公道。 如果男孩子母親能湊足100萬賠付給女孩子母親,才有可能會獲得諒解,至少她失去了女兒有100萬差不多也足夠養老了。 如果男孩子母親有100萬也沒大必要賠償了,自己留著養老吧,兒子就算改判,大機率還是得把牢底坐穿。 從情感方面來說,雙方父母以及被害人都很無辜,但是無奈因為瑣事就殺人,已經釀成大錯,沒法挽回,殺人就得償命。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