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採花大盜頂風作案,無惡不作終落入法網

採花大盜在武俠小說中都是奸邪的代名詞,而少年卻是陽光向上,青春的代表。可當採花大盜遇到了少年,最後融合而成的就是令人作嘔的未成年強姦犯。在安徽省合肥市就有以為14歲的採花大盜,頂風作案無惡不作,最後終於淪為階下囚,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14歲採花大盜頂風作案,無惡不作終落入法網

家住在合肥市肥東縣的朱某,是個典型的留守兒童。父母早年外出打工,把他留給了家裡的爺爺奶奶照顧。爺爺奶奶雖然能夠拱起吃喝讀書,卻難以對他嚴加看管。因此朱某漸漸走上了歪門邪道,不僅無心讀書,還開始違法犯罪。

因為成績不理想,朱某乾脆輟學外出打工,他來到合肥市學過理髮,也當過廚師,但總是學不到真正的技術,最後也只能淪為洗頭小工和洗菜的幫廚。一個月拿兩千不到的工資,大多都用於上網包夜。

在手中的錢花完之後,朱某開始萌生了犯罪的想法,他能想到搞錢最快的手段就是去偷去搶。可他只有14歲,身高也不過1。6米,難以實施搶劫。於是為了能夠成功搶劫,他把目光放在了合肥城中村租房的少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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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中村有許多和他經歷相似的少女,她們大多單獨租房子住,給朱某提供了下手的機會。朱某說做就做,他用剩下的零錢買了一把水果刀,趁著夜色摸進了一戶出租房。這是他早就踩好點的目標,只有一個少女單獨租住,在少女熟睡後,朱某開始翻箱倒櫃的尋找財務,可找來找去也不過一百多元。

就在朱某心有不甘時,他忽然看到了躺在床上的少女。年級不大,卻長得俊俏動人。雖然只有14歲,可朱某經常在網路上看一些少兒不宜的影片,因此對男女之事也輕車熟路。色心大起的他,開始來到少女的床邊,把少女雙手雙腳捆綁好之後,叫醒了少女,並實施了侵犯。

被侵犯的少女,一方面1受到了的威脅,如果報警就殺人滅口,另一方面也不想把自己被侵犯的醜事公之於眾。於是朱某發現,自己作案之後並沒有任何事發生,讓他變得越來越膽大,甚至直接把目標放到合租的兩名少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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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朱某利用夜色和手中的刀子,再一次成功作案。但是這兩個少女卻不是甘心啞巴吃黃連的主,她們第一時間便找到警方報案。警方也開始在合肥市內尋找這個年級不大的採花大盜,可朱某卻並沒有就此放棄,色心大起的他,頂風作案又一次翻入了陌生少女的出租屋內。

但這一次警方早已有了防備,很快便順著線索將朱某捉拿歸案,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對朱某的審判最關鍵的不是他的罪名,而是他未成年的身份。朱某不僅未成年,甚至還未滿16歲,在法律上屬於“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年滿16週歲並且具有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的人,是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者即使實施了客觀上危害社會的行為,也不能成為犯罪主體,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2020年的刑法修訂會議,將刑事責任負責的年級調為16週歲,可朱某卻並沒有16歲,那麼對於他這樣的未成年罪犯,應該如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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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朱某構成了兩項罪名,強姦罪和搶劫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姦婦女多人的屬於情節嚴重行為,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而搶劫罪也是重罪之一。

《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入戶搶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因此如果朱某已成年,那麼強姦罪和搶劫罪兩罪並罰之下, 他很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是無期徒刑和死刑。但他年僅14歲,法律又該如何懲罰他?

這裡就不得不提起我國刑法的又一項規定,雖然16週歲一下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但是在幾項重罪中卻依舊要負刑事責任。比如故意殺人、搶劫強姦,朱某同時犯了搶劫強姦罪,因此即使他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也要為此付出代價。當然,因為他未成年,法院可以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但十年以上的牢獄之災一定是逃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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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法律對未成年犯罪無法做出應有的懲戒,實際上這是一種固有思想。我國在近幾年來,一直重視未成年犯罪問題,首要目標當然是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但如果有未成年人犯罪,同樣也有相應的法律條文對其做出懲罰。類似殺人強姦這樣的重罪,不可能僅僅因為其未滿18歲就放任其逍遙法外,這不僅僅是對被害人的不負責,同時也是法律不公的表現。

綜上所述,國家對未成年人有著非常高的關注度,不僅僅是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上,對於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後如何保護自己,也有著深思熟慮的討論。案例中第一個被朱某侵害的少女,如果能夠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或許朱某便沒有機會再對其他人下手。但因為法律意識的淡薄,以及社會常識的稀缺,案例中的少女並不在少數,如何改變其固有思維,使每一位被侵害權利的未成年人,能夠勇敢的和犯罪分子作鬥爭,這才是真正要改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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