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目前對於強姦罪的懲罰較輕,一般犯下強姦罪行的罪犯被關押幾年後就會重獲自由,而有強姦前科的人再次作案的機率極高,許多強姦殺人案中的罪犯都有前科。
比如哈爾濱連環殺人強姦案的兇手就曾因強姦罪入獄,幾年的牢獄之災不僅沒能讓他改過自新,反而讓他變得更加兇狠。
案發經過
1992年5月14日下午2時許,哈爾濱市動力區的居民在自家的地窖裡面發現一具屍體,死者是一名女性,身上的衣著完整,死因為機械性窒息。
警方對此案高度重視,因為從1990年開始附近就陸續出現女屍,截止到1992年5月,死者已經多達五人。
案件調查
幾起案件中兇手的作案手段比較雷同,受害者都是被勒死的,然後被分屍,肢解的部位都集中於大腿根部,基本可以斷定是連環兇殺案。
警方總結了兇手的作案手法,並且從中推斷出兇手的特徵,兇手的作案手段十分殘忍,可見其對女性有仇恨心理,而且應該有前科,具備一定的反偵察能力,所以才能不留下任何有指向性的線索。
而多起案件中的受害者也有相同點,從她們的衣著來看,她們應該都是從事特殊職業,兇手有針對性地選擇作案物件,殺人後拿走了受害者身上的財物,之後再進行碎屍拋屍。
在當地發生多起兇殺案的時候,卻沒有任何一個受害者的家屬來報失蹤,這也印證了警方對受害者職業的推斷,直到警方在報紙上刊登了屍體資訊,兩個死者才被認領,但警方從她們身上並未查出任何有效線索。
為查明所有受害者的身份,警方從1992年6月16日開始,就不斷對當地的舞廳酒吧等娛樂場所進行調查,先後排查了近百人,卻始終一無所獲。
關鍵線索
1992年9月3日,警方從一傢俱樂部負責人處得到一條重要線索,負責人朋友的妻子王某從去年4月份便失蹤了,經核查,王某便是連環碎屍殺人案中的一名受害者。
王某離開家的時候帶著一個BP機,她失蹤後丈夫曾經試圖聯絡呼她,然而對面卻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對方說自己已經買下了這個BP機。
經調查,BP機的現任主人名叫韓明,職業是警察,他的弟弟名叫韓利,曾經因強姦罪入獄。韓利平時住在動力區,距離拋屍地很近,警方認為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找韓明進行調查的時候,他在一開始做了偽證,但經過警方多次盤問,他終於承認那個BP機不是母親買的。
1992年9月11日凌晨,警方進入韓利的住處搜查,找到了幾幅乳膠手套,還有一名受害者的身份證。
掌握了直接證據後,警方在14日下午將韓利抓獲。
被捕後他拒不認罪,警方連續審問了七個小時才撬開他的嘴。韓利交待自己從1990年末至1992年8月連殺七人的犯罪事實,認罪後他還不斷狡辯,稱自己殺害的都是失足婦女,是替天行道。
案件總結
因為各種因素,法庭在衡量強姦犯量刑標準的時候,只將受害者身體受到的傷害作為主要標準,這就導致許多強姦犯只需要服刑幾年就被釋放,這樣無足輕重的懲罰根本無法起到震懾作用,所以許多強姦犯在出獄後會選擇再次作案。
本案兇手就是因為從前作案沒有受到嚴厲懲罰,出獄後不僅沒有改過自新,反而根據自己和警察打交道的經歷,總結了許多反偵察經驗,一次次逃脫警方追捕,最終害了七條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