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何時,路都有他人的一半

筆者的公眾號裡曾發過一篇文章

《走別人的路,讓別人說自己素質低吧》

去年,筆者的公眾號裡再次發表了一篇文章《再談

“規矩”》。

這兩篇文章,都

是基於學生下課下教學樓時,全然不顧默默站在一邊,向他們行注目禮的、剛剛給他們上過兩節甚至三節課的老師們!全然不顧每層上下樓梯口

貼的

“靠右行走,禮讓他人”的溫馨提示!

遺憾的是,文章發表兩年來,校園裡學生上下樓梯,依然不管不顧,只管自己走的情況,沒有絲毫改觀!老師只能依然站在樓梯旁,看著他們的學生一路說說笑笑,旁若無人的走過他們眼前,自己乾瞪眼!

魯迅說過:

“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

我想說:無論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只要有路存在,那麼這路,就都有他人的一半!不管路寬路窄,有人沒人,這半邊路,就得給人留著,這是規矩!

無論何時,路都有他人的一半

無論何時,路都有他人的一半

無論何時,路都有他人的一半

因為,

“大路朝天,各走一邊”,“靠右行走,禮讓行人”,這是最基本的交通規則和人際交往行為準則!

就像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就像馬路雙黃線的另一側,不管有沒有人,有沒有車,我們都得按規矩來,按規則走!否則,眨眼之間,釀成大禍,悔之晚矣!

走路是這樣,做人何嘗不是如此!無論何時,無論何地,無論何事,無論何人,我們做人做事,都得留有餘地,千萬不能把留給別人的路走絕了,把對待別人的事做絕了,把自己的人做丟了!

這兩天,因為圃田事件,還是走路這個問題,筆者卻有了新的想法!

10月10日,歐某中事件突發,由此我又想到了以前的張某扣事件、因6000元欠款不還導致的全家殞命事件等等。

之所以會出現這一系列惡性事件,除了有人法律意識淡薄之外,更多的時候,是因為有人欺人太甚,在走自己路的時候,有意無意也佔了別人的路,並且把別人逼上了絕路!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生存,為了尊嚴,於是有人往往選擇鋌而走險,孤注一擲!

古代有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逼上梁山”等說法,而現在則是法治社會,有什麼問題,還是要透過正當渠道尋找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千萬不可意氣用事,頭腦一熱,走上不歸路!

但這同時也給那些習慣於恃強凌弱、飛揚跋扈、為非作歹、為所欲為者敲響了警鐘:別把事做得太絕!別把路走得太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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