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發生了一起喪盡天良的強姦案件,電視劇裡最噁心的強姦犯也對此也要甘拜下風,網友直呼:電視劇也不敢這麼拍吧。
人間到底有多險惡?李某是一個70多歲的老頭,由於小甲經常到李某家附近找同齡朋友一起玩耍,在一次偶然間,李某便認識了不滿14週歲的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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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甲是一個留守兒童,父母長期不在身邊,而家中又經濟困難,李某在得知這一情況之後,便以金錢相誘,在半年時間內與小甲發生關係達12次之多,直到小甲懷孕了,才被家人發現端倪。
案發後,法院判決李某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賠償精神撫慰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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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這個李老頭為老不尊,作為已經70多歲的長者,不是應該關愛後輩、引導其有正確的價值觀嗎?
而這個李某卻不顧人倫,引誘一個14週歲都沒到的小孩子與自己發生關係,真的是禽獸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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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規定,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從重處罰。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雖然法律沒有規定幼女懷孕是否屬於情節惡劣,但大家都知道幼女懷孕對其身體傷害很大,何況懷孕六個月,所以法院判決李某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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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李某本身的問題,這個女孩小甲的父母也是太不盡責了,家庭經濟不好外出務工可以理解,但是至少要多關心一下孩子,哪怕影片聊天也行,怎麼能讓孩子懷孕六個月才發現,太失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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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小甲在這段時間內在學校上學,如果學校老師法院異常沒有上報,那麼學校也有很大的責任,法律為了保護未成年,特別規定了發現未成年遭遇性侵必須強制向公安機關報告。最後,不論李某受到什麼懲罰,都給小甲造成終身的傷害。所以有人說,雖然李某70多歲了,但應該化學閹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