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玩的婚外情毀了自己女兒的下半生;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河南省泌陽縣人民法院就一起強姦案作出一審刑事判決。
公訴機關認定被告人慄(當姓氏,讀li,四聲)松,男,1980年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程度。
有如下犯罪事實。
2010年前後,慄松和賈某兩人相識,並很快發展成不正當男女關係。
這樣的關係就算是2015年賈某離婚後仍然沒有斷絕。
孩子由賈某撫養,一兒一女。
得益於自己和賈某的關係,慄松可以自由出入賈某住宅。
在這個過程中就盯上了賈某的女兒張某。
自2015年的12月份,慄松就開始頻繁騷擾張某。
行為在一步步加深,性質不斷惡劣。
其實這個時候,對於張某的心理創傷就十分嚴重了。
張某已經出現了自殘行為
而到了2016年4月24日下午5點左右。
終於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
事發當天慄松來到張某家中,以買故事書為由騙小男孩離開。
趁著張某一個人在家的時機,對其實施了姦淫。
在2016年5月1日17時許。
當時張某一個人在家洗襪子,慄松進入家中後。
直接用暴力將張某抱到床上,隨後又實施了姦淫行為。
缺舟:
慄松到案後對於自己所犯罪行如實供述。
構成坦白情節,可從輕處罰。
認罪認罰,也可以從輕處罰。
原審綜上審理後認定。
慄松不但是構成強姦罪還構成猥褻罪。
利用和賈某的不正當男女關係,可以隨時進出受害者房屋的特殊身份。
對未成年人進行姦淫。
導致正在上高中的張某外出未歸。
就算不是輟學,也是嚴重影響了學業。
這種人真他麼的混蛋。
不是人揍的畜生。
使用暴力手段,社會危害性嚴重。
最終法院兩罪並罰, 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6日起至2025年5月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