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法出臺後,一項和住房用地有關的惠民措施也來了,建房的早申請

在我們國家,建房買房都是人生的一件大事,雖然說現在很多農村人都去城裡買房生活了,但對於中年人而言,他們還是喜歡在老家蓋房生活,因為農村是祖祖輩輩生活的地方,家裡也有土地,在農村蓋房是明智的選擇,以後不僅可以給子女留後路,自己也有個養老的地方可居住。所以在最近幾年,農村也因此出現了一股“建房”熱潮,許多七零後和八零後也紛紛回家蓋房留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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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農村出現蓋房熱潮後,一個新的問題也來了,一方面是因為國家現在對耕地實行了嚴格的保護制度,不允許村民亂佔耕地建房;另一方面是因為這幾年農村建房的增加了,村裡的宅基地資源也變得緊缺。打算回到農村蓋房的村民也遇到了“無地可批”的情況,尤其是人多地少的村莊,很多村民都無法實現戶有所居,在沒有宅基地申請的情況下,這部分人只能周邊的鄉鎮買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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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宅基地資源變緊缺的根本原因

深入瞭解的話,在農村地區,現在都存在一個現象,那就是人口不斷向外流失的同時,閒置的宅基地和住房也增加了。

再加上過去我國對宅基地的管理並不嚴格,導致農村也出現了一戶多宅的情況。這些家庭進城務工生活後,家裡多出來的宅基地和住房也閒置著,這樣就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同時也導致農村宅基地出現緊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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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最近幾年,我國也對耕地進行了嚴格的監管,不允許人們亂佔耕地建房,同時也要求各地要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在這樣的限制下,許多村民去辦理變更手續也無法獲得批准,因此也沒有土地蓋房。

最後是因為現在的人都把利益看得很重,家裡有多塊宅基地的村民也不願意在村裡轉讓,因此導致有些無法實現戶有所居的村民面臨無地可用的現狀。

新辦法出臺後,一項和住房用地有關的惠民措施也來了,建房的早申請

不過,就在農村出現這些情況之後,我國在最近兩年也落實了許多措施,一方面是試點宅基地三權分置措施,鼓勵農民在內部轉讓宅基地,盤活資源;另一方面是探索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引導並鼓勵已進城落戶的村民依法退出宅基地使用權,然後給予村民合理的經濟補償,把閒置的宅基地收歸集體重新利用分配。

雖然說國家也積極採取了辦法解決農民的住房問題,但真的參與的村民卻很少,大家都認為以後的農村,宅基地的價值會更高,所以,就算自己在城裡買房生活,繼承的農房也不願退出,任其閒置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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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地建房的村民有福了!新法出臺後,一項新規定也來了

當然,除了這些試點辦法之外,進入2021年之後,我國針對農村發展建設出現的各類問題,也制定了一份“新法”。據瞭解,今年的六月一日開始,鄉村振興促進法就要正式實施了,在該法中,筆者也瞭解到一項和建房農民有關的惠民措施。

原文內容提到,我國將在新法實施後採取措施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啟用農村土地資源,同時也會完善農村新增建設用地保障機制,滿足鄉村產業、公共服務設施和農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新辦法出臺後,一項和住房用地有關的惠民措施也來了,建房的早申請

從這項內容中可以看到,我國在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的同時,也會新增一些建設用地來滿足農村村民的住宅用地需求。

這個訊息的釋出,對戶籍在農村且無法實現戶有所居的村民來說是一個振奮人心的好訊息!因為現在農村的建設用地(宅基地)已經不多了,如果能夠採取措施滿足村民的住房用地需求,相信很多人聽了都高興!筆者看到這項措施之後,也很興奮。

這兩年,自己也打算在村裡蓋房,但因為種種限制,至今也沒有宅基地可批,如果這一措施實現,那麼自己也會早點申請。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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