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劃下達,整治閒置宅基地,哪些要收回呢?2個問題需瞭解

導讀:新要求下達,整治閒置宅基地,哪些要收回呢?多個問題需瞭解

以前的農村,經濟發展極其落後,很多村民都是以種地為生,在生活條件比較艱苦的情況下,大部分村民都以走出去為榮,只要有機會都會進城打工生活,賺到錢後也會在城市買房。有子女的家庭他們也期望兒子女兒能夠去城裡發展,不想讓他們過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生活。

如今的農村,經過多年的發展變化是越來越大了,外出務工的人口也在不斷增加,進城落戶的村民已經達到了頂峰,許多村莊也因此走向了空心化、老齡化,大量的土地和閒置房也開始出現了,這樣的情況也給農村宅基地資源造成了浪費的情況,對於如何盤活農村閒置宅基地和住房也成為這些年來農村改革發展的一項新問題。

據筆者瞭解的情況,僅在去年,多個部門都發布了和宅基地有關的通知,除了落實一戶一宅等政策之外,還要求各地加強宅基地管理,盤活農村閒置宅基地和住房。在今年的四月份,隨著1號檔案中出臺,相關部門為了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又印發了《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

在這份檔案中又再次提到了相關的措施,內容明確指出將採取措施全面盤活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房,而如何提高宅基地的使用率,避免資源被浪費也成為今年農村改革發展工作的一項新目標,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有多個問題需要農民好好了解。

一:在農村,閒置的宅基地和住房該如何處理呢?

此前,圍繞著農村閒置宅基地和住房的各項問題,我國已經發布了明確的方案,但落實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很多村民並沒有積極參與,而如今,為了進一步縮小城市和農村的差距,在今年印發的檔案中已經明確了發展改革方向,首先是以保護村民的住房和宅基地權益為主,給村民的農房頒發鐵證之後,才能讓村民放心流轉。

確權頒證完成的地方會陸陸續續開展試點工作,健全宅基地分配管理制度,完善流轉抵押、出租轉讓、有償退出等制度;最後是透過引導鼓勵農民參與這些政策,只要是村集體成員,家裡有閒置宅基地和住房的可以自主經營或者出租入股合作經營,以此來盤活宅基地和閒置的住房。

而盤活的辦法是很多的,比如說;村民想自主經營,當地具有特色旅遊資源,遊客比較多的情況下可以自己開民宿餐飲,也可以開農家樂以及休閒農業;但如果不想投入租金,村民可以租出去給有需求的人發展這些專案,如果這個辦法還不滿意,那麼直接入股,參與分紅即可。最主要的是農房給予確權頒證之後,也可以避免以租代徵這個情況發生,村民可以大膽去處理。而頒發的證書還能拿到金融機構去抵押融貸。

因此,從各個方面來看,盤活農村閒置宅基地和住房這些政策對村民是百利無一害的,大家可以積極參與,這樣對農村的建設和發展也有很多好處。

但值得大家瞭解的是,在農村地區,也有一些宅基地是不合法的,在確權的過程中已經發現了問題,為什麼有些村民的宅基地和住房無法得到確權,就是因為村民之前違規了。按照現在的管理辦法,在深入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過程中,也有些宅基地是要收回的,這一點大家要提前瞭解。

第一是非法搶佔或強佔的宅基地,這類行為是損害農民利益的,我國是不允許這些非法獲得的宅基地合法化;第二是城鎮居民購買的宅基地和住房,這種情況是違反規定的,一旦被查出,也是要收回;第三是村民依法有償退出的宅基地,村民退回後會給予補償,宅基地收歸村集體。

筆者說

在農村,宅基地是農村改革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大家不要看現在建房的村民很多,其實進城落戶後,很多繼承的農房都處於閒置的狀態,包括現在新建的農房,還是有無人居住的情況,長期閒置是很浪費的,如果能夠採取措施盤活閒置資源,那麼村民也可以增加一些財產性收入;最主要的是能夠激發農村發展的活動,帶動各項產業的發展,從而促進農業產業農村可持續發展。為鄉村振興打下更多基礎。到那個時候,大家也會覺得農村是一個大有所為的地方,留在農村生活發展的人也會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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