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和脫下都應該有著軍人的儀表和樣子;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什麼
叫作
從一而終?就是有些東西形成了烙印,那就會成為你身上的特質。
是你會不會忘記,揮之不去的。
當你一旦忘了初心,忘記了曾經的責任和使命,懲罰只會罪加一等。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故意殺人案作出刑事裁定。
被告韓豔凱,男,漢族,1977年生於河北省徐水縣,高中文化。
於2008年作為退役軍人從部隊轉業後。
按照相關的分配原則被安排到了河北當地的一家集團內工作。
但是韓豔凱對此並不滿意,甚至連報到都沒有去,嘗試都沒有嘗試,就果斷放棄。
之後選擇對於安置辦進行施壓。
2012年7月18日上午9時點左右,韓豔凱攜帶尖刀到河北省當地的安置辦。
顯示找到了處長要求重新安置,遭拒後便在當天12點的時候。
攔下了準備外出的工作人員張某(女,時年25歲),隨後便掏出刀子朝著張某捅去。
之後更是行為卑劣,對著一個女孩,又是連捅數刀。
張某被刺後果斷求援,但是韓豔凱緊追不捨。
隨後工作人員韓某(被害人,時年51歲)挺身而出,韓豔凱轉移目標。
將情緒發洩在韓某身上,對其連捅數刀,韓某倒在血泊當中。
韓豔凱在他人的勸阻下放下兇器,等待民警趕來抓獲。
張某因為心臟沒有被刺,最終屬於重傷。
而韓某年紀大,加上心臟被刺,因為失血性休克,最終經搶救無效S亡。
此案甚至是經歷了二審。
缺舟:
作為退役軍人,曾經“最可愛的人”,都是一股子正能量。
所散發出來的都是那種陽剛之氣,正義之美。
在法制
頻道上見到最多的是他們見義勇為的身影。
但是韓豔凱著實給他們抹了黑。
只能說隊伍裡有壞人,存在這種參差不齊的人。
但是這樣的人好在只是極其個別的少。
我們絕大部分的人民子弟兵,那都是好樣的。
在部隊裡什麼樣,回到現實中來也是如此。
習性會變,但是那顆正義之心不會變。
本來是保護人民的,結果韓豔凱卻去傷害人民,為
的
還是一己私慾。
不可饒恕。
而最高法也是認為韓豔凱的行為卑劣,手段兇殘,後果特別嚴重(一S一重傷)。
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最終判決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