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華伏法記:3秒被擊斃,民警回憶:我們根本來不及去想怕不怕

周克華,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人,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製造者。1970年2月6日出生,這天正好是農曆的大年初一,童年在十分貧困的家庭度過。或許也正是如此,才令他格外渴望金錢,後來不惜為錢搶劫、殺人。他走出重慶的前半段人生很普通,跟大多數同齡人沒什麼區別,讀書、輟學、務農。

九十年代初,挖沙業務被人承包,二塘村村民的謀生之路被中斷。周克華沒法靠下河挖沙生存,遂離開重慶前往武漢,家人以為他是單純地去“打工”。可沒想到的是,見識到外面花花世界的周克華,走上了與老實父母完全不同的一條路。一條違法犯罪的路,1991年9月,他從重慶盜竊了一把獵槍。

周克華伏法記:3秒被擊斃,民警回憶:我們根本來不及去想怕不怕

這把獵槍一米多長,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周克華竟想辦法將這把槍帶去武漢。被發現後勞教兩年,但勞教並未讓他改邪歸正,2005年再次因非法攜帶槍支被判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4月出獄,事實上早從2004年,周克華便開始持槍搶劫。2004年4月22日在重慶搶劫某酒店的出納和會計,打死一人打傷一人,搶得現金七萬元。

周克華伏法記:3秒被擊斃,民警回憶:我們根本來不及去想怕不怕

2005年5月16日槍殺兩名取款人員,並打傷一路過男子,搶得七萬元。只是當時警方並未發現他與這兩起血案有何關係,以為只涉嫌非法運輸槍支罪,故判了有期徒刑三年。而出獄後的周克華更是囂張,接連在重慶、長沙、南京等地持槍搶劫,甚至在逃逸過程中槍殺一名鐵路警察。

截止至落網,周克華一共作案9次,導致11人死亡、5人受傷。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周克華伏法記:3秒被擊斃,民警回憶:我們根本來不及去想怕不怕

(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克華伏法記:3秒被擊斃,民警回憶:我們根本來不及去想怕不怕

第一百二十八條: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一旦落網,怎麼樣也逃不了一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周克華顯然也清楚自己的罪行,狡猾的他屢屢逃脫,不過如同那句話所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犯罪分子,終有露出馬腳的一天,周克華的末日在8月10日那起血案後很快到來。

犯案後,他為離開重慶市,選擇最慢的沿鐵路步行逃亡。在歌樂山遇到辦案的幾名鐵警,將發現可疑的朱某超槍殺,這一舉動也暴露了他的位置。重慶公安一面連同武警和駐渝部隊官兵立即開展嚴密封控、全力圍捕等工作,一面釋出A級通緝令,廣泛發動群眾提供線索。

周克華伏法記:3秒被擊斃,民警回憶:我們根本來不及去想怕不怕

一張天羅地網就此形成,四天後,也就是8月14日凌晨6時50分在重慶沙坪壩區覃家港鎮童家橋村萵筍溝背後一家皮鞋廠擊斃周克華。當時兩名便衣民警發現周克華後,一路尾隨,但被周克華髮現。

說來周克華經過偽裝,帶著墨鏡,其實民警也不能確定就是他。只是感覺這人可疑,打算尾隨看看有沒有異常,不料做賊心虛的周克華自己暴露了身份。進入衚衕後,他立即反身掏出槍對兩人連開三槍,好在民警的警惕性極高。一見異常立即躲避,依靠著電線杆朝周克華射出四槍,最終將其擊斃。

周克華伏法記:3秒被擊斃,民警回憶:我們根本來不及去想怕不怕

整個過程只有三秒,後來那兩位民警回憶說:當時我們根本來不及去想怕不怕,如果怕了,我們就危險了。也確實如此,電光火石之間那容細想,只能不顧危險將壞人正法。至此,這起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終於告破,這個窮兇極惡的悍匪終於被擊斃。周克華死了,包庇的他的人同樣不會被放過,其女友張貴英明知周克華罪行依然幫忙掩飾隱瞞。

已構成窩藏罪,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013 年 3 月 22 日重慶沙坪區人民法院判處張貴英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0000元。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