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餘一電動車與私家車相撞,女車主賴住不走,交警到現場進行處理!

自從買了車以後,發現馬路上很多電動車的行為非常可氣。很多電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意的闖紅燈橫穿馬路,禮讓他們自己心裡不高興,不禮讓他們發生了交通事故,回頭很有可能還要賠上不少錢。

近日,在新餘市新歐公路上,有一輛電動車和一輛私家車發生了碰撞。事情發生後,電動車女車主反而是賴住不走。稍後車主無奈撥打報警電話,交警趕到現場進行處理。交警到達現場後,女車主和私家車司機各執一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對此交警打算先調查清楚,再劃分責任。

其實交警採用這樣的執法方式沒問題,不過電動車女車主卻不樂意了。女車主聲稱自己沒錢治病,還說受傷的人就是弱者。在事故現場不配合民警執法,一直要求私家車司機拿錢給她治病。

為了還原事實真相,民警對私家車和電動車採取拖車處理,然後調查路面的監控影片,再劃分責任。在此期間,電動車女車主聲稱民警的處理方式不公平,直接躺在執法車輛前面阻止交警拖車。

最終經過民警調查監控,發現當時白色私家車在路口正常等紅綠燈,電動車在沒有確保安全駕駛的情況下,追尾小轎車車尾左側,導致事故發生。根據一系列的證據,民警認定電動車女車主黃某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未確保安全駕駛,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另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電動車駕駛員黃某駕駛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對其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罰款500元的處罰。

其實生活中,很多電動車車主不遵守交通規則,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都自稱是“弱勢群體”。他們都認為誰弱誰有理,其實殊不知,現在的執法標準已經越來越完善。再者就是法律不分高低貴賤,違法必究,就算是弱者犯法,也同樣需要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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