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抗癌藥代購第一人:200元一盒的格列衛,卻成了無數人的救命

3年前一部《我不是藥神》,讓

「印度神藥」

走入人們視野。

這部電影改編自真實事件,故事的原型陸勇是一名慢性白血病患者,被稱為“藥俠”、“印度抗癌藥代購第一人”,他所代購的是治療白血病靶向藥

“格列衛”

印度仿製“格列衛”售價僅200元一盒

,成了無數白血病人的救命藥,而之所以選擇仿製藥,是因為

正版的瑞士諾華的“格列衛”在國內售價是23500元一盒

,普通家庭根本無法負擔。

專利藥為什麼這麼貴?

還是以“格列衛”為例,在市場上出現各種仿製藥後,正版格列衛的價格卻不降反升。

根據北卡羅來納大學研究人員在《華盛頓郵報》刊發的一個報告,到2016年,白血病患者服用一年的格列衛藥費漲到

12

萬美元。

1

研發成本大

研發藥品,是一個從無到有的過程,其難度就像是大海撈針。

要經歷篩選,合成,動物實驗,臨床實驗等複雜的程式才能獲得政府監管部門的批准。根據統計,

研發一種新藥,要從5000-10000個化合物中篩選,研發週期需要12-20年

,絕大多數的藥品研發以失敗告終,成功的只是極少數。

2

面臨訴訟風險

藥品研發還存在訴訟風險。

如果研發出來的藥品將來證明對健康有威脅而被消費者起訴,賠償數額巨大。

例如,2018年

7

5

日,美國密蘇里州法院認定,強生公司生產的爽身粉含有的滑石粉導致

22

位婦女患上卵巢癌,判強生公司賠償這

22

位婦女

46。9

億美元,平均每名婦女獲得

2。13

億美元的賠償。

如此巨大的成本代價下,專利就成了鼓勵創新的保護和激勵手段。

在專利保護期內,專利權人就可以獨佔市場,並以高價迅速收回研發成本並獲得收益。

為什麼印度能生產仿製藥

中國卻不行?

在印度1970年頒佈的專利法中規定:

•不授予藥品的產品專利、只對生產過程授予方法專利

•縮短了專利的有效時間

在1995年印度加入

WTO

後,又設立了

10

年過渡期,在這個過渡期中依舊沿用

1970

年的專利法,這就使得印度的仿製藥在印度本國是合法的。

而中國因為加入了WTO和

WIPO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因此在專利方面與其他各國聯絡較為密切,卡的也比較緊。

這也是為什麼電影中從印度購買的仿製藥到了中國就成了“假藥”,售賣者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因為這些藥無法獲得藥監局批准。

專利申請很必要,

但切勿“留一手”

申請了專利的產品,在專利保護期內能獲得最大程度的保護,但是過了專利保護期,發明就成了全人類的資產。這也是專利制度鼓勵不斷創新的一種手段。但總有人喜歡“留一手”。

“偉哥”是美國輝瑞製藥公司1996年的專利。輝瑞公司1998年在加拿大獲得“偉哥”專利。

2007年,“偉哥”還在加拿大專利保護期內,卻被Teva公司起訴專利無效,原因是

發明者在專利申請檔案中故意隱瞞了關鍵資訊

2012年

11

8

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以投票結果裁決輝瑞公司的“偉哥”專利無效,裁決書特別指出:

“不允許專利權人在專利制度下‘做遊戲’。”

加拿大最高法院裁決輝瑞公司加拿大“偉哥”專利無效的理由是,

專利申請檔案裡沒有披露足夠的資訊,發明者故意隱瞞了關鍵資訊,以求在專利保護期滿後,別人無法生產枸櫞酸西地那非片

,這樣,輝瑞公司事實上仍可繼續享受排他使用專利,避免別人與他競爭。

加拿大最高法院裁決後,加拿大Teva公司便生產了非專利“偉哥”,價格低廉,逼迫輝瑞公司大幅降低加拿大市場“偉哥”價格,但這也無法與Teva公司競爭,畢竟Teva公司省下了10億美元的研發投入,最後輝瑞公司不得不退出加拿大“偉哥”市場。

最後,當企業投入了超高的成本生產出某樣產品,請記得一定要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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