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殺妻案:男子逼迫妻子與他人夜宿,妻子不從而怒殺妻者世間罕見

自古殺奸之案數不勝數,而本夫逼迫妻子與他人夜宿,因妻子不從而怒殺妻者世間罕見,清末光緒年間河南商丘趙芳殺妻案便是其一。

彼時商丘為縣,隸屬歸德府轄制,東鄉有一村戶,戶主姓趙名芳,祖輩以務農為生,其父以販賣棗子為業,發跡之後購買良田數頃,在當地可算首屈一指的大戶。

趙芳為家中獨子,從小備受溺愛,混不講理,長成之後更是品行惡劣,終日與鄉間無賴為伍,嗜賭如命,其父屢屢訓誡,反遭惡言相向,不但不知收斂,反倒越賭越大,其父眼見辛辛苦苦攢下家業一點點被逆子敗光,氣惱之下,抑鬱而終。

沒了父親的制約,趙芳更無檢束,不到一年光景,便將良田賣光,房產耗盡,落了個鶉衣百結,狀若乞丐的下場。無片瓦遮風避雨,只得哀求親戚賙濟,有個親戚實在不忍見他兩口子露宿街頭,於是將自家閒置的一處破院權且借給他棲身。

如此落魄的窘境之下,趙芳仍劣性不改,或騙或偷,錢一到手,立即吆五喝六,不到口袋朝天,絕不肯偃旗息鼓。

趙芳七歲之時,其父為其定了一門娃娃親,女子為同村向氏女,十六歲嫁到趙家,溫良賢淑,孝順公婆,對丈夫很有禮節,丈夫在外豪賭,她也只是婉言規勸,而不敢有任何阻攔。眼見著丈夫一天天把家業敗光,她也只是把眼淚往肚中咽。有一次她只多說了幾句,便被趙芳一通好打,養了三天才勉強能夠下地。孃家就在本村,卻以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為由,對她不管不顧,任由趙芳對其施暴。由此可見身處封建禮教之中的女子,地位是何等的低下。

有個經常跟趙芳廝混的賭徒名叫胡約,早就對向氏的美色垂涎三尺,如今見趙芳已經一貧如洗,向氏又得不到任何人的關心,於是動起了歪心思。一天,胡約在街頭攔住因輸了錢而垂頭喪氣的趙芳,問趙芳是不是又輸了個精光?趙芳沒好氣地推開他,繼續走自己的路。胡約趕緊追上去,拽住趙芳的胳膊不放。趙芳問他是不是要找茬打架,胡約說不想打架,只想幫著趙老弟翻本。

趙芳一聽,反倒笑了,對胡約說,哥們兒已經身無分文,家裡面也沒得東西可賣,哪還有錢翻本。

胡約說怎麼沒有,你家有個寶貝,只是你捨不得出手罷了,你只需把你家那個寶貝借給我一次,我便借給你現錢讓你翻本。

趙芳更覺好笑,自家有寶貝,難不成自己不知道,倘若真有寶貝,還至於混成這幅倒黴模樣。

胡約這時才小聲說,你家那個跟守寡沒兩樣的老婆,不就是一件寶貝麼?反正你放著也不用,不如借給我用,我也不貪,就用一回,用完之後,全須全尾地還給你。說著話,胡約從兜裡摸出一塊銀元,在趙芳的眼前晃了晃,讓趙芳好好掂量一下劃不划得來。

一見銀元,趙芳兩眼發光,頓然點頭,連說划得來。胡約一見好事要成,樂得合不攏嘴。但趙芳卻突然面露難色,沉吟一下,告知胡約,向氏老 實聽話不假,但性情固執,倘若明著跟她把話說了,她必定不會答應,鬧不好還要尋死覓活。法子倒也不是沒有,但需胡約有耐心才行。

胡約問他究竟什麼法子?趙芳說,待至向氏熟睡之後,我借上茅房出去,換你假扮我就是了。胡約大喜,答應好事之後,準定把銀元給趙芳。事不宜遲,當晚就幹。

夜半時分,趙芳假裝肚脹入廁,此時胡約早已在外等候多時。趙芳將胡約引至寢門,胡約進去,他則在外看門。胡約脫衣履畢,一躍登床,由於屋中漆黑,他一個沒留神,居然將額頭磕在牆上,不由得喊出了聲。

向氏立即驚醒,問他究竟是何人?胡約見身份敗露,也就不再遮掩,將自己跟趙芳定好的事情全盤托出,並威脅向氏但敢不從,他就要行兇傷人。

向氏羞愧難當,誓死不從,奮聲呼救,趙芳害怕被人聽到,趕緊進屋,用枕頭捂住向氏的臉,讓胡約儘管行事。如此一鬧,胡約興致全無,憤憤罵了幾句,跳下床大步離去。

胡約走了,趙芳反倒怒了,眼瞅一塊銀元就要到手,全因向氏烈性而化為泡影,盛怒之下,將向氏一通好打。向氏飽受屈辱,見丈夫居然如此無情,她也就不再懦弱,不但跟趙芳廝打,還揚言要將醜事宣揚出去,讓趙芳永遠沒臉見人。

趙芳怒不可遏,將向氏打倒在地,躥到灶臺邊,抄起菜刀,朝著向氏的頭部連砍數刀,直至向氏倒臥血泊之中,他才意識到惹出大禍,趕緊將菜刀丟掉,逃之夭夭。

待至鄰居聽到動靜趕到之時,向氏已經氣絕身亡。鄰居一面向氏的孃家報信,一面喊來地保,這是人命案,地保立即騎馬到縣衙稟報。縣令隨即發出飛籤火票,要求速速捉拿趙芳歸案。

幾天之後,逃至鄰縣的趙芳被人抓獲,公堂之上,一通好打,趙芳將自己如何與胡約訂約,又是如何殺害向氏,一五一十毫不保留地供出。縣令讓人將胡約抓來對峙,胡約自知有罪,只能乖乖說實話。

有口供為證,此案很快了結。趙芳被判斬監候,胡約杖打一百,發配關外苦寒之地充當苦力。要說胡約真是好命,沒幾年清朝覆滅,他從關外返回,不敢回原籍,來到天津,在碼頭上謀了個腳伕的差事。

某日聞聽《大公報》有償徵集各地奇聞奇案,遂立即前往報社將自己曾經做過的齷齪事如實吐露,藉此換幾個錢用。大公報向商丘縣署求證真偽,得到答覆確有此案,縣誌中留有記載,並非無稽之談。如此,此案被公諸於世,看罷之後,讓人深感荒唐之餘,不免又為向氏的遭遇而感到惋惜。

(文章參考自舊時文獻檔案,配圖為清末舊照,與文中人物並無實質性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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