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收取餐位費,是不是“霸王條款”?
律師說法不能僅憑“告示”,強收茶位費福建遠大律師事務所律師何亮亮表示,所謂“餐位費”“茶位費”“茶水費”,雖在名義上有所區別,本質都是餐廳作為餐飲服務提供者,與食客作為消費者之間達成服務合同中的格式條款,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More Detail律師說法不能僅憑“告示”,強收茶位費福建遠大律師事務所律師何亮亮表示,所謂“餐位費”“茶位費”“茶水費”,雖在名義上有所區別,本質都是餐廳作為餐飲服務提供者,與食客作為消費者之間達成服務合同中的格式條款,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More Detail此時,火鍋店主管首先向記者解釋8塊錢餐位費的由來,客人到店就餐,其中包含了餐具、甜品、水果以及蘸料的費用,因為夏女士團購的是五人餐,團購內已經包含了五人的餐位費,而夏女士一行人最終是六個人就餐,所以才要加一個人的餐位費...
More Detail最後終於吃完了,幾人去結賬的時候看到賬單當時就無語了,3個人吃了將近300塊左右也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在當地這個消費水準也不算太高,而且明星產品通常都比普通的要貴上很多,但是其中有一項收費卻讓網友費解了,這個餐位費,是很少看到的,許多餐廳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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