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今年繼續免徵增值稅

為確保納稅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續此前已出臺政策的相關口徑,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月銷售額標準調整為10萬元以後,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樣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徵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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