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個車還要人臉識別?“小鵬們”的偷臉該停了

買個車還要人臉識別?“小鵬們”的偷臉該停了

因違規採集消費者面部識別資料40餘萬張,小鵬汽車近日被上海監管部門罰款10萬元。相關調查發現,當事公司曾在旗下7家門店安裝人臉識別攝像裝置,且未經消費者同意,也無明示、告知消費者收集、使用目的。目前,當事公司已出面道歉,非法採集的照片也被刪除,但輿論風波並未平息,“買個車,你人臉識別幹什麼?”的追問仍在發酵。

曾經,諸如“戴頭盔看房”的新聞令人捧腹。但如今一些商家先後被曝無聲“偷臉”的神操作,已經讓大家笑不出來了。這些年,搭乘資訊科技發展的東風,人臉識別大行其道,且越來越有被濫用之勢。君不見,從政務服務到金融支付,從住店入園到上班打卡,乃至回家進小區、存包取廁紙,都紛紛上線人臉識別技術。公共場合“鏡”頭攢動就算了,不少商家也大肆搶“臉”,有的甚至暗中索取。“露臉通行,一刷大吉”,確實提高了生產生活效率。但無處不在的攝像頭,無時不在的“採集ing”,也讓隱私洩露的問題愈發突出。

如此擔憂並非杞人憂天。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資訊,是自然人身份不可更改的唯一標識。而且,這種“生物密碼”不同於身份證、電話號碼等物理資訊,一旦被“擊穿”往往沒有補救空間,造成的負效應也會呈指數擴散。正是考慮到巨大的安全隱患,國家層面出臺了一系列法律舉措為個人資訊加裝“安全鎖”。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再到《個人資訊保護法》,法網越織越密。尤其個人資訊保護的專門之法,更是全面系統地給人臉資料怎麼採、如何用等劃出了邊界——公共場合只能“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商家索臉必須“公示”且需消費者同意。如此再看小鵬“偷臉”,顯然踐踏法律紅線,被罰一點也不冤。

明明有法可依,“偷臉”為何還是大量出現?原因固然複雜,但違法成本與收益不對等恐怕是繞不開的一條。長期以來,靠著大量採集資料、細化使用者畫像,不少網際網路企業的蛋糕越做越大。在商言商,在資料驅動的發展邏輯下,企業本就不願“踩剎車”,而數萬元的罰款,相較於真金白銀的收入過於輕微,無形中又加劇了肆無忌憚心理。就拿小鵬被罰案例來說,有人算了一筆賬,平均一張臉被罰5毛錢左右,違法成本之低令人咋舌。對於監管部門來說,執法是最好的普法,不妨加大懲戒力度,以嚴管重罰形成強力震懾。

在個保法落地滿月之際,有記者調研發現,除了“偷臉”,買房資訊洩露、App過度收集資訊等亂象非常普遍。守住個人隱私,不能只靠消費者“戴頭盔”。動動真格推動法規落地,大家才能放心享受技術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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