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鄭州將再發3000萬百貨消費券

大河報·豫影片記者 侯冰玉

為活躍節日消費市場,讓市民度過一個歡慶、喜樂的國慶假期,記者獲悉,9月30日上午10時,鄭州將再發放3000萬元百貨消費券。其中,透過支付寶平臺發放2000萬元,透過雲閃付平臺發放1000萬元。使用時間為2022年9月30日10:00—10月23日24:00。

透過支付寶平臺發放的為50元消費券包1個,內含10元券1張,20元券2張。其中,10元券在消費滿40元時使用,20元券在消費滿80元時使用。每人每天限使用1張。

透過雲閃付平臺發放的為50元、100元、200元三種不同券值的單張消費券,消費者可任意領取1張。其中,50元券在消費滿200元時使用,100元券在消費滿400元時使用,200元券在消費滿800元時使用。

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所有在鄭人員(包括外地來鄭人員)透過“支付寶”APP、“雲閃付”APP、“鄭好辦”APP活動頁面均可參與領取,每位消費者可在不同平臺各領取一次,先到先得,領完為止。

透過支付寶平臺領取的百貨消費券,可在鄭州市域內的百貨零售線下實體商家使用(不含餐飲),商家須支援“支付寶”付款方式。(支付寶聯絡電話:95188-1)。

透過雲閃付平臺領取的百貨消費券,可在鄭州符合條件並報名參加活動的大型商場和超市使用(商家名單詳見雲閃付APP活動頁面),僅允許以“被掃支付”方式核銷使用。消費者到參與活動的商家消費付款時,需出示“雲閃付APP”生成的動態“付款碼”,被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和消費券核銷。(雲閃付聯絡電話:95516)。

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過期未使用的,自動收回。消費券可與商家提供的優惠券疊加使用。

責編:陶紀燕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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