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雙十一:“先漲後降”的促銷套路

“真假”雙十一:“先漲後降”的促銷套路

這些商家中,有人把“虛假促銷”當作謀取利益的手段,也有人是為了緩解在雙十一活動中因讓利帶來的經營壓力,所採取的“下下策”。

“真假”雙十一:“先漲後降”的促銷套路

網友九兒曬出以前購買訂單截圖(左)和雙十一商品價格截圖(右)。社交平臺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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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雙十一期間,波司登羽絨服“假打折”風波再度引發公眾對“虛假促銷”話題的討論。近期,多名消費者向新京報記者反映,多家電商平臺的商家存在“先漲後降”的套路,有商品一夜漲價數百元。

為驗證上述說法,記者近日透過多種方式求證得知,多家電商平臺的部分商品在雙十一前後,存在價格“先漲後降”的情況,一些商品的促銷價高於平時。而在業內人士看來,此現象由來已久,趁機搞虛假促銷的商家並不少見。

多方規制下,商家為何鋌而走險?對此,多名業內人員向記者透露,部分商家採取隱蔽手段先將商品價格抬高,之後再打折促銷,利用的是規則漏洞。這些商家中,有人把“虛假促銷”當作謀取利益的手段,也有人是為了緩解在雙十一活動中因讓利帶來的經營壓力,所採取的“下下策”。

對此,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商家制造降價假象的促銷策略,其結果會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舉不僅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嚴重的甚至構成價格欺詐。”

雙十一“先漲後降”,有商品一夜漲價數百元

近日,“虛假促銷”的相關話題再度引起關注。網友九兒在社交平臺上發文,“雙十一淘寶一定要注意,有藉助雙十一漲價搞活動的(商家)。”雙十一活動開始前幾天,九兒分別以1399元和1995元的價格在淘寶購買了一款壁掛式飲水機和淨水器。雙十一當天本來想看有沒有優惠,結果發現價格反而漲了。她提醒朋友,“不要被騙,理性剁手。”

新京報記者看到,在九兒的這條動態中,她還曬出了同款商品享受雙十一優惠活動後的價格:壁掛式飲水機價格為1399。65元,比活動前貴了0。65元;標註著“今日下單隻需1499”字樣的淨水器付款時價格卻顯示為2153。35元,比活動前貴了158。35元。

九兒在社交平臺展示的聊天記錄顯示,她詢問店鋪客服為什麼壁掛式飲水機參與雙十一活動卻沒優惠。客服回覆稱“(現有的價格)已經很划算了”。至於淨水器價格與宣傳頁標註價格不符的問題,客服則表示,是運營標錯價格,“需要改價後重拍”。

11月12日上午,新京報記者檢視該店鋪,上述壁掛式飲水機和淨水器價格分別為1284。43元和1476。34元,比雙十一當天價格有所回落。11月15日新京報記者再次檢視發現,兩件商品價格較之前未再調整。

另一名網友洪欣(化名)遭遇了類似的情況。她發現,雙十一當天,自己心儀的冰箱在京東自營商場的價格由之前的4299元變成了“折後”4599元。她告訴記者,在一場以優惠、狂歡為主題的活動中,看到價格上漲,心裡難免有些不舒服。最終,在各個平臺比價後,她只下單了幾件剛需的小商品,添置冰箱的計劃則被暫時擱淺。

網上關於雙十一漲價的討論越來越多,網友在社交平臺講述自己遇到的漲價經歷:“我在京東家電商城看中了一款空調,當時售價為4799元。沒想到雙十一預售價格卻變成了5799元,又算了一系列優惠到手也要4989元。”“我以前119元買的機械鍵盤,現在折後還要144元。”“以前209元買的電子門鈴,現在到手價至少249元。”

萍萍(化名)就經歷了商品在幾個小時內“漲價400多元”的情況。11月10日晚上10點左右,她在淘寶把準備搶購的商品加入購物車,兩張1。2米的兒童床,價格勾選顯示一共3996。6元。但當她等到11日凌晨付款時卻發現,兩張床的價格變成了4424元。

她找到店鋪客服詢問。客服回覆稱,“今年的雙十一和以往的雙十一不一樣。今年是10日晚上8點開始,8點至12點有雙十一特價秒殺活動,限時四小時,比雙十一價格還便宜。”同時客服表示,活動前都有在聊天框中通知。

萍萍錯過了客服所說的活動訊息,也放棄了挑選一個月的兒童床。而在社交媒體上,還有人在分享著,諸如10日晚上加購了紙尿褲,一覺醒來價格上漲120元的事情。

“真假”雙十一:“先漲後降”的促銷套路

萍萍(化名)購物車內11月10日晚10時許商品價格截圖(左)和11月11日凌晨商品價格截圖(右)。社交平臺截圖

記者多途徑驗證網友說法,與客服對質遭“拉黑”

11月11日,在一款具有商品“歷史價格查詢”功能的小程式中,新京報記者對網友提到的雙十一漲價商品進行查詢。

該小程式說明中,其資料來源為機器採集和使用者爆料兩種方式採集。機器會根據商品熱度按天、按小時自動抓取商品麵價及優惠,計算出商品最終到手價。同時使用者發現好價也會進行爆料,經過稽核後收錄在價格走勢中。

經小程式查詢,京東自營店售賣的一款冰箱價格走勢圖顯示,2022年10月26日左右該商品價格為3560。95元,11月3日價格為4399元,11月11日價格為4199元。

“真假”雙十一:“先漲後降”的促銷套路

新京報記者在具有“歷史價格查詢”功能的小程式對京東某款冰箱查詢結果顯示,該商品10月26日價格為3560.95元,11月11日價格為4199元。小程式截圖

淘寶的一款化妝品價格走勢圖顯示,10月30日價格為279元,11月2日為299元,11月9日為279元,11月11日為299元。

為了多平臺驗證歷史價格資訊,新京報記者下載了一款名為“一淘”的購物軟體。該應用軟體介紹,“一淘”是阿里巴巴旗下購物平臺,可與淘寶賬號通用,同步淘寶、天貓商品。同時該平臺也具有比價工具,可以獲取商品歷史折扣資訊。

隨後,記者在“一淘”對此前查詢的化妝品再次進行歷史價格查詢。結果顯示10月30日價格較低在274元左右。11月3日價格上升至292元線以上。11月9日價格迴歸,隨後價格又呈上升曲線。該商品價格曲線與小程式查詢曲線相符合。

使用該軟體再次查詢一件衝鋒衣,其歷史價格曲線顯示,10月5日價格在448元價格線以下,11月初價格出現大幅上漲至655元價格線處,11月10日價格又出現回落。

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聯絡到幾家店鋪客服,詢問是否存在漲價行為。有客服回覆“根據庫存、氣溫等條件變化,商品價格也會有一定的變動”,有客服回覆“已收到反饋,正在解決”。其中一家店鋪客服表示,商品雙十一為最低價。記者拿出“歷史價格查詢”後,客服則表示,因為同樣的連結下掛了不同商品所致,記者再次追問,對話方塊中提示“對方已將你拉黑,訊息無法傳送。”

業內人士揭秘:商家利用規則漏洞規避處罰

2020年12月,為了規範經營者的促銷行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後文簡稱《規促暫行規定》)。其中第二十一條就規定,“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透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標明折價、減價的基準。未標明或者標明基準的,其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在此規定下,部分商家如何規避處罰風險?多名從業者向新京報記者透露,一種情況是,一些商家會選擇在雙十一開始的前7天提高原價,雙十一當天再進行打折促銷,以此滿足法律對促銷商品價格的規定。

更為隱蔽的一種方式是,部分商家將商品連結下方的選項,即SKU(庫存保有單位,便於平臺識別商品,例如紡織品中一個SKU通常為:規格、顏色、款式等)進行歸零並下架。再新建一個完全一樣的SKU,新舊SKU所指代的商品完全相同。

“因為新建的SKU沒有銷售記錄,商戶就可以對同一款商品重新定價,這個價格往往會高於舊SKU的價格,之後再去報雙十一的活動。”經營淘寶店鋪15年的賈誠(化名)向記者道出了其中的內幕,這樣操作下來結果就是:“消費者買到比平時還貴的商品,而商家卻藉此手段規避了因為臨時對商品進行漲價而產生的處罰。”

對於店家“先漲後降”的行為,11月15日,記者聯絡到淘寶客服,對方表示,平臺會對報名參加大促活動的商品價格進行監控,其中也包括對商家在雙十一活動期間建立SKU行為的管制。若發現商家為開展大促活動故意漲價,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根據提示整改,平臺將對活動商品進行清退處理並對商家採取警告、扣分等相應處罰措施。

同日,京東商城客服迴應新京報記者,稱商品的價格是由不同時期、不同活動,以及市場供求關係等因素決定,不能隨意調整。

多方監管下,部分商戶為何選擇鋌而走險?在多名業內人士看來,“降價假象”的確是某些不良商家的謀利手段,但也有部分商家是為了緩解雙十一活動帶來的經營壓力,所採取的“下下策”。

淘寶店主賈誠告訴記者,對於不少商家來說,拿到這張雙十一活動的“入門券”,則意味著可能會陷入“銷量越好,虧得越多”的尷尬境地。他稱,今年商家報名參與天貓雙十一活動,需要在最低標價的基礎上讓利10%,加之平臺推出“滿300減50”的活動和商鋪自己推出的優惠券,最後算上平臺的佣金,幾項費用合起來就可能超過了30%的毛利潤。“這還是你沒有算上其他支出的情況下,這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商品毛利潤低於30%,很有可能就會出現虧本的情況。”

在賈誠看來,對於這些毛利潤低於30%的電商來說,雙十一促銷活動就是一單隻虧不賺的生意。“在早期的淘寶雙十一活動中,商家採取虧本沖銷量的方法來獲得日常免費的流量。因為銷量起來後,消費者在搜尋相關商品時,你的商品可能會出現在頁面前列。但現在的問題是,雙十一的銷量不計入日銷,以前的免費流量其實就沒有了。”

另一名電商運營從業者漫漫(化名)則表示,若商家不參加雙十一活動,則意味在平臺曝光量的比拼中,落後於競品。“沒有流量,你的產品就很難賣出去。”

專家:電商平臺虛假促銷或涉嫌價格欺詐

值得注意的是,電商平臺並非第一次爆出雙十一虛假促銷亂象。2020年年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針對雙十一前後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網購先提價後打折、虛假促銷、誘導交易等問題公佈多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京東、天貓、唯品會三家電商平臺均因不正當價格問題,被罰50萬元。

在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看來,虛假促銷的結果會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僅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嚴重的甚至構成價格欺詐。

陳音江還提出,面對此類亂象,電商平臺作為連線商家和消費者的樞紐,在制定促銷規則時,不僅需要考慮到消費者的需求,還需要考慮到商家實際的經營成本和收益情況,不能單純追求促銷活動的“火爆”銷量,還要同時兼顧商家和消費者的利益,更不能有意無意地放縱不良商家的價格造假行為。與此同時,相關監管部門也應該加大監管力度,督促平臺誠信守法經營。

落入“虛假促銷”的陷阱後,消費者該如何維權?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譚敏濤律師表示,當電商的虛假降價被認定為價格欺詐後,消費者就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要求經營者向消費者給予購買商品價格三倍的賠償,當三倍賠償數額不足500元的,以500元為準。

另外,按照《價格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於電商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還可以給予罰款。

同時,陳音江提醒消費者,網購時應仔細檢視促銷規則,對於商家給出的保價、產品質量以及售後服務等承諾,都應保留好相關的證據,遇到問題依法維權。

新京報記者 | 熊麗欣 吳夢真

編輯 | 楊海

校對 |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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