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控評是否合法市場監管總局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摘要:近日,有網友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上留言諮詢:電視劇控評是否合法?電視劇只留虛假的好的評價,完全不顧事實,自己發些客觀的評價彈幕過不了多久就會被刪除。2月20日,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迴應前述網友稱,您反映的情況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電視劇控評是否合法市場監管總局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現在就是粉絲有罪論,不論什麼事情,根源究竟如何,反正把一切責任推到粉圈身上就是正確。事實上,真正帶壞整個網路環境和行業環境的就是存在那些有操控的黑營銷和職黑產業鏈。 輸出病態扭曲的社會三觀,製造挑動社會矛盾,這是職黑產業鏈存在的最可怕的地方(不單是娛樂圈職黑),對整個社會潛在的危害都異常巨大。

所以這些真正操控網亂的亂像製造者才是真正應該被嚴厲懲治和處理的,同樣,各平臺嚴格有效的規範管理也是關鍵。

控評的主導權就在他們手中,而且網路上的控評無處不在。

不得不說,有些控評是必須的,目的是要避免誤導以及產生諸多惡性後果。不該放縱那些謾罵、造謠,汙穢不堪還有故意挑撥是非的評論大行其道。

但是,辯論性的評論,還有反對性的觀點,卻是引發思考,帶來思想碰撞必不可少的內容,很有積極效果。懼怕別人的否定和辯論,一味好評或粉飾,最後只能越來越虛假,必要掉入自欺欺人的深坑裡。

電視劇控評是否合法市場監管總局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值得注意的是, 解決了黑粉自然不會有粉絲空瓶,空瓶是為了維護自己愛豆不被黑子黑那麼慘。

粉絲也不是閒的沒事做來空瓶,粉絲也不是吃空氣長大,粉絲也是需要掙錢養家的,粉絲也不是那麼小心眼的人,粉絲也不是容不下別人的人,粉絲也不是不允許別人不喜歡,粉絲歡迎公正客觀的評價,粉絲樂意接受不同的聲音,粉絲樂意讓更多人瞭解自己喜歡的愛豆明星和電視劇,粉絲只是不接受惡意刷屏和詆譭甚至是辱罵,粉絲希望不要透過自己的喜惡武斷的給人下定義,粉絲希望其他人可以不喜歡明星電視劇但請尊重每一個人,不要口吐芬芳,粉絲希望營銷號和黑子不要把造謠當樂趣,不要把謠言當事實,惡意造謠故意抹黑。

黑子可以做好自己,管好自己的嘴,粉絲空瓶自然會漸漸的消失。

所謂的“控評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其實無關熱搜帶明星,還裝路人造謠辱罵,一發客觀評價就被刪評,評論裡只留造謠辱罵明星的評價,都是追星的不要以為你裝得好,給你偶像積點口德。

這麼好的一個討論機會,黑粉每次都衝在前面秀智商,明明是普遍現象要從源頭解決,結果又被拉出來對準槍口 ,真當全網傻子嗎?

追星的一看就知道怎麼回事,不追星的只會說真火呀,被罵那麼慘又憐愛了一把,黑粉們是最不願意看到你們討厭的人被真路人憐愛吧。

電視劇控評是否合法市場監管總局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在我看來,如果是在自己喜歡的明星微博下控評我覺得沒啥,但是像影視劇本來想看有沒有討論劇情的然後參與一下結果一刷下來全是控評,還有那種因為角色問題上升演員雙方粉絲罵戰的,把追劇也當成了追星不是ncf是什麼?

控評,恐怕不只是針對粉絲的無腦吹,黑粉的無腦黑、惡意差評,應該也都屬於控評範圍,所以以後遇到一群黑粉集中火力黑一個人、一件事,或許當事人可以考慮這條。比如,在沒有經過任何查證的情況下,把一些ID做法全部按頭到某明星身上,說一切都是“XX粉絲”所為,然後集體黑之,這大概就屬於控評式詆譭。誰幹的事,誰承擔後果,別給他冠上“XX粉絲”的帽子 。

電視劇控評是否合法市場監管總局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講道理,我覺得還是需要進一步完善評價管理機制,評價可以有門檻,有稽核,有些不堪入目的評價不被顯示也很正常吧。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獨特的見解和對電視劇的看法,但不代表可以肆無忌憚的辱罵詆譭,這種垃圾處理不了,人們只好在上面鋪滿鮮花予以掩蓋了,歸根結底問題還是出在亂丟垃圾的人身上啊。我覺得惡意惡評造謠攻擊負面影響更大,更契合不正當競爭。

作為粉絲有時候並不想空瓶,控得累,真正的觀眾路人看得也累。換位思考,如果我是路人,我想點開微博看到的是客觀的評價。既不是帶粉絲濾鏡的瞎幾把吹,也不是裸奔造謠的惡意黑。

我們粉的是演員,我們知道演員的的作品面向的是大眾,我們更知道應該把發言權交給真正的路人。但是,像那些雞鴨鵝兔營銷號為了kpi,發一些刻意引戰,與事實不符的話,黑粉又在評論裡惡意中傷,粉絲只能去正常澄清,避免讓更多的人誤會。願意響應號召不控評,但也請率先清理引戰營銷號。不然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公平毫無意義。

電視劇控評是否合法市場監管總局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對此,你怎麼看?歡迎評論區留言!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