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申請限制D站高消費獲批,與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案有關

7月21日,據天眼查資訊顯示,嘀哩嘀哩(D站)關聯公司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嘀哩科技”)新增一條限制消費令,申請人為嗶哩嗶哩(B站)關聯公司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簡稱“寬娛數碼”)。

該限制消費令的關聯案件為寬娛數碼與嘀哩科技、福建天下無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下無雙”)等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屬。相關案由為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侵害作品網路傳播糾紛。

該案為民事一審,原告為寬娛數碼,被告為嘀哩科技、天下無雙、福州羈絆網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羈絆網路”)。被告的三家公司為均為D站的共同經營者。

一審的首次執行時間為2021年1月26日,執行標的為36。327萬元,嘀哩科技被執行8次,共計290。616萬元;羈絆網路被執行4次,共計145。308萬元。

該案的限制消費令下達時間為7月14日,被執行的天下無雙、羈絆網路兩家公司法人均為溫博特。

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下達的該限制消費令提到,限制其單位及單位法人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須的消費行為,其中包括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倉位,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域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等消費限制條款。

此前,B站就已起訴D站並獲勝,D站被判賠B站300萬元。

2020年9月,原告嗶哩譁哩起訴嘀哩嘀哩稱,嘀哩嘀哩在諸多介面中持續、大量使用與原告上述註冊商標高度近似的“dilidili”標識,誘使廣大網路使用者誤認為該網站就是B站或者與B站存在特定聯絡,誘騙廣大網路使用者使用其侵權網站進行影片點播。

對此,法院一審認為,由於涉案商標知名度較高,容易使相關公眾對被控侵權標識和原告商標產生混淆誤認,判決嘀哩嘀哩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費用11萬元。

嘀哩嘀哩網站創立於2013年,透過線上線下的渠道,致力於ACG文化傳播與交流並透過展會宣傳。其運營主體公司嘀哩科技把為使用者提供“最完善最有價值的ACG文化”作為戰略目標,提供動漫資源,線下ACG展會推廣,ACG產業動漫原型製作及外包服務。

據天眼查資訊顯示,目前嘀哩科技共完成3輪融資,分別為2015年6月由溫博特投資的種子輪融資,2016年7月由天下無雙投資的數百萬美元天使輪融資,以及2018年5月由Infinity Edge foundation、福建天下無雙投資的5000萬人民幣的A輪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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