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裡能不能辦輪滑班

又到開學季,孩子們的事總讓人操心。近日,有媒體報道某些城市有的公園出現圈地辦輪滑培訓班的情況。

如此景象,很多人並不陌生,公園一隅,彩樁滿地,輪滑飛舞,家長觀望,旁人繞道……除了輪滑班,還會經常見到體能班、跳繩班等。對此,家長、學生、旁觀者見仁見智,歡迎有之,抱怨有之。

有的明確贊成,在公園學輪滑,接送方便,價格公道,何樂不為,總比孩子宅在家中玩遊戲、看電視強;有的堅決反對,認為在公園圈地開班方便的是少數人,侵佔的是大多數人的權益,妨礙大家在公園活動,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應當禁止;有的期待規範,認為此類培訓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學生文體活動需求,但屬於缺乏監管的無序發展型別,應充分考慮各方利益,加以規範管理。

公園圈地辦培訓班的本質問題是公共場地該如何使用,對其是禁是放,不可簡單判斷。筆者以為,至少應從以下維度考慮。一是合規。公益性公園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每個人享有均等權益,個體或機構利用免費場地逐利,有損公共利益。比如,《北京市公園條例》就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公園的功能。”如果直接收取培訓費或高價購買培訓裝備再免費上課,就不合規。二是公平。公園姓“公”,特別是在城市,公共資源緊缺,圈出一塊地搞培訓,別人走路繞道行,還得提防被碰倒撞傷,有侵佔他人公共利益之嫌。

可見,公園圈地辦班雖然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一些人特別是學生群體的體育文化生活需求,但容易出現侵佔他人權益等問題。對此,應加強統籌,透過設立准入制度,對公園圈地辦培訓班的人員資質、安全保障、有償經營等進行全面監管,科學掌握“圈地辦班”比例分寸,規範具體辦班的時間、地點,同時嚴格管理公園出讓場地費用,努力在滿足群眾健身需求、維護市民權益、加強規範管理中找到平衡點。

這也提示有些地方的城市管理者,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和設施的供給還不能有效滿足群眾需求,對現有資源的管理利用也有待改進。特別是在義務教育“雙減”政策落地的首個學期,更多學生有更多時間投入到文化活動和體育鍛煉中,需要政府部門更多地考慮文體健身場地的問題。特別是在下一步的新城建設和舊城改造中,或者在下一步完善城市發展規劃時,儘可能創造條件,為周邊居民留下便捷健身場所。(本文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作者:王勝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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