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皇帝要讓男人挨一刀變成太監以後,才會放心讓他們在身邊服侍

封建皇權社會,皇帝為什麼要讓男人挨一刀變成太監以後,才會放心讓他們在身邊服侍,甚至在後宮內院當值?

官員貪汙,皇帝可以三令五申,可以下達諭旨,甚至可以為天下朝臣塑造“清官楷模”;皇族造反,皇帝可以用嚴懲威懾,可以用反面教材加之教育,甚至可以威逼利誘、拉攏安撫。為什麼供職於後宮的奴僕們,不能用三天一宣傳、五天一貫徹的廉恥教育來保證他們不會亂來?再不濟,為什麼不能指定明確的獎懲制度,或者嚴格的考核制度來約束他們的騷動之心?

為什麼皇帝要讓男人挨一刀變成太監以後,才會放心讓他們在身邊服侍

原因很簡單,皇帝是男人,他明白“食色”是“性也”,而非制度、獎懲乃至性命威脅所能控制的東西。男人心裡那點事,男人會幹出什麼事,同為男人的皇帝再清楚不過。透過教育,透過宣傳,就能讓男人控制本性,放棄慾望?皇帝自己都不信!

所以,只有透過物理摘除,使用最簡單粗暴的辦法——一刀切,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後宮隱患,才能徹底杜絕自己被戴綠帽子的事件發生。

讓皇帝相信太監的人性?

你放一個完整的男人在後宮試試?即使這個男人能控制,三宮六院七十二妃,那些甚至一輩子都見不到的後宮妃嬪,能不能控制?

為什麼皇帝要讓男人挨一刀變成太監以後,才會放心讓他們在身邊服侍

相信皇帝的人性?

那一套用來統治臣民、維護皇權的禮義廉恥、聖人之道,有幾個皇帝老老實實的遵守了?

相信天下臣民的人性?

為什麼古代中國需要“禮”和“法”相互融合才能治理天下?僅靠聖人之言、傳統禮教為何行不通?

如果太監的問題還不能說明問題,我們再來看兩個古代中國也有的刑罰手段——凌遲和滅族。

所謂“凌遲”,即民間所言的千刀萬剮,具體而言就是將犯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下,還包括身體四肢的切割和分離。更令人恐怖的是,在凌遲的過程中,還要絕對保證犯人不能中途死亡。也就是說,犯人要承受著劇痛,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肉被一刀刀割下。

為什麼皇帝要讓男人挨一刀變成太監以後,才會放心讓他們在身邊服侍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古人會發明如此殘酷的刑罰?絞刑、砍頭、腰斬、車裂等這些對犯人處以極刑的手段,還不具備足夠的震懾性嗎?

其實,答案很簡單,根據《大明律》的規定:

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

說白了,“凌遲”所對應的罪行只有一個,那就是“謀逆大罪”。也就是說,“凌遲”的保護物件只有一個,那就是皇權,就是皇帝!

為什麼要制定婦女兒童的保護法,而沒有專門針對成年男性的保護法?因為婦女、兒童是弱勢群體;相比較於成年男性而言,婦女兒童更容易受到傷害。

同樣,高高在上、掌握天下大權的皇帝,擁有對財富和女人無限的支配權。正因為皇權的誘惑如此之大,皇帝就必須尋找一種極為恐怖的控制辦法與之匹配,才能達到震懾覬覦皇權的潛在對手。於是,便有了“凌遲”這樣令人聽起來就膽寒的刑罰。

為什麼皇帝要讓男人挨一刀變成太監以後,才會放心讓他們在身邊服侍

威脅到普通人的財產生命安全,就是杖責、牢獄,最嚴重的也不過是判處斬刑或者絞刑,為什麼到了皇帝身上就必須“凌遲處死”?

什麼叫人性?用在你身上可以,用在我身上就不行的“不公平”,才是徹徹底底的人性!

但如果連“凌遲”也不管用了,皇帝該怎麼辦?別忘了,民間除了流傳著“千刀萬剮”的恐怖,還有著“捨得一身剮,要把皇帝拉下馬”的瘋狂,畢竟皇權的誘惑實在太大!

就好像被割了一千多刀的翼王石達開,從始至終吭都沒吭一聲,甚至被監刑的清廷官員評價為“臨行之際,神色怡然,實醜類之最悍者”。

為什麼皇帝要讓男人挨一刀變成太監以後,才會放心讓他們在身邊服侍

不懼生死,甚至不懼千刀萬剮的折磨?株連你的家人,你怕不怕?把你連根拔起、徹底滅族,你怕不怕?因為你的錯,你的家人、親屬、朋友甚至已經埋在地下的先輩們都會受到同等處罰,你怕不怕?

後世一直在宣揚方孝孺的弟弟——方孝友那首“士論壯之,以為不愧孝孺之弟雲”的詩——阿兄何必淚潸潸,取義成仁在此間。華表柱頭千載後,旅魂依舊到家山。可又有誰真正關心過那些無辜受到連累,連同方孝孺一同赴死的“十族”?方孝孺,倒是青史留名了,那些被他牽連受死的人們,還有多少能被歷史記住,哪怕是一個名字,或者一個姓氏?

所以,中國歷史上只有一個方孝孺,“滅九族”、“滅三族”這類極端刑罰也只是出現數次而已。因為,即使再不怕死的“狂徒”,只要沒有完全瘋,就絕對會畏懼這類非人類的刑罰,就會收斂一切不臣不軌之心。

為什麼皇帝要讓男人挨一刀變成太監以後,才會放心讓他們在身邊服侍

在絕對的恐懼面前,什麼人臣之道、什麼禮義廉恥、什麼天理昭昭,都會變得蒼白無力,這就是人性!

所以,永遠不要相信人性;你能相信的,應該相信的,只有現實!

參考文獻:《大明律》、《清史稿》、《人類酷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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