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先生在寧波奉化的萬科未來水岸買了一套房子,他說購房的時候跟分銷銷售員說過,要預留出中央空調的安裝位置,可等到交房的時候,他發現這個安裝位置並沒有留出來。
01
買房要求預留中央空調安裝孔
實際交付沒有預留 也沒任何通知?
任先生這套房子是2019年年底買的,花了一百四十多萬,任先生說,房子是精裝修的,買的時候有兩種選擇,一種是交付時已經裝好中央空調,另一種是不安裝,自己安裝,任先生選擇了後者,就向銷售提出,
要給他預留好裝中央空調的位置
。
任先生
:“我要求他幫我們把中央空調的預留孔留出來,他說可以,他說會幫我彙報的,後面就沒有任何反饋,等我們首次來驗房的時候,發現這個中央空調預留孔沒幫我們留出來。”
任先生說,中央空調的預留孔,需要在做吊頂的時候就留出來,現在吊頂已經做好了,他要裝中央空調的話,就得先拆掉吊頂,裝好後,再進行還原,
單是一拆一裝,估計費用就要五六萬塊錢
。
任先生
:“按照平常來講,如果你彙報上去了,如果說這個方案不行,那你們最起碼告訴我們業主不行。不是說你們自己決定,這個不行我們就幫你埋了,對我們業主不公平,彙報上去,登記上去,沒有反饋有什麼意義呢?”
02
萬科:未收到業主要求預留的資訊
認為客戶提出的賠償過高
任先生表示,他
希望萬科方面能跟他共同承擔拆裝吊頂的損失
,反映情況後,萬科方面也派人跟他當面協商過。
任先生
:“談到費用問題的時候,他們就推脫說,這個銷售人員已經不在他們公司了,也跟他本人聯絡過,
說他沒答應幫我們預留
,只能說會幫我們登記上去,我說你們給我登記上去的應該有
文字記錄,他們說我們查不到
。”
記者撥打了萬科客服電話,之後,萬科方面進行了文字回覆,大概意思是:萬科負責選裝服務的美好家品牌,郵寄過函件告知客戶空調載入截止時間,但沒有查到客戶相關反饋資訊;另外,銷售沒有承諾過客戶預留中央空調口;最後,他們與客戶面談時,
認為客戶提出的賠償過高,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
任先生
:“合同上面的通訊地址,是我現居住地,很明確的,但是他們寄過去的時候,
他們地址都郵寄錯了
,寄到我身份證上面的地址了,導致我這個件沒有及時收到。”
萬科方面反饋,他們是按照認購單通訊地址郵寄的,另外各個客服埠都沒有收到過銷售關於預留中央空調孔的反饋,
任先生對此不認可,並表示,他沒有向萬科方面提出過高金額的賠償
,後續他會考慮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