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擬規定:不得利用不良資訊誘導使用者下載應用程式

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記者王思北)為了進一步規範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國家網信辦5日公佈《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應用程式提供者不得透過虛假宣傳、捆綁下載等行為,或者利用違法和不良資訊誘導使用者下載。

徵求意見稿指出,應用程式為使用者提供資訊釋出、即時通訊等服務的,應當對申請註冊的使用者進行基於行動電話號碼、身份證件號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資訊認證。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份資訊,或者冒用組織機構、他人身份資訊進行虛假註冊的,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個人資訊保護方面,徵求意見稿要求從事應用程式個人資訊處理活動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個人資訊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要求使用者同意非必要的個人資訊處理行為,不得因使用者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資訊,而拒絕使用者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

此外,根據徵求意見稿,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履行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各項義務,嚴格落實未成年使用者賬號實名註冊和登入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使用者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相關產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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