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的這種軍法,表面看似簡單,細想才會發現其中的恐怖

古羅馬的這種軍法,表面看似簡單,細想才會發現其中的恐怖

軍法,通常是軍隊體系中,領導者為了維持軍隊穩定,刺激士兵戰鬥力所立下的規矩,軍法通常都是嚴厲的,難有容情 之時。大多數時候,軍法的體現,無外乎四個字:法不容情,然而古羅馬的軍法,不僅僅是無情,甚至上升到了殘酷的地步。

古羅馬的這種軍法,表面看似簡單,細想才會發現其中的恐怖

這裡要講的就是十一抽殺律。所謂十一抽殺律,就是當部隊作戰失利,重新回到駐地集結後,從戰敗部隊裡抽出十分之一的人,全部殺死,另外十分之九作為行刑人員,不僅如此,他們還會被趕出軍隊大營,大部隊將不再為他們提供庇護,任何型別的失敗,如丟失軍旗、鷹旗等都有可能會被執行此種軍法。表面上看,好像殺死的人並不多,才十分之一,實際上細細思考,極為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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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是美好的,羅馬軍隊高層希望用這樣的方式去刺激官兵,提高他們的戰鬥力,讓他們在戰場上舍命搏殺,只求勝利。然而,現實往往是那麼的冰冷,這條軍法在部隊處於優勢時是否真的起到了作用無法考證,但在部隊處於劣勢甚至於潰敗之時,執行這一軍法卻給部隊士氣帶來了毀滅性打擊,前腳剛剛逃離死亡,後腳就要心下惴惴等待自己是否是那不幸的十分之一,即便逃過死亡,也要親手殺死剛剛患難與共的戰友,也許行刑的物件是陌生人,卻也可能是救命恩人,若是下不了手,死的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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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這條律法一直存在與羅馬的軍法當中,這條律法也的確產生過作用,據記載,公元前471年,羅馬人在和沃爾斯齊人時,使用了這條律法,這是有關十一抽殺律的最早文字記載。而關於十一抽殺律的確切處死士兵的記載,則在公元前71年,當時,斯巴達克斯起義爆發,羅馬三頭之一的克拉蘇率軍鎮壓,當時羅馬軍隊計程車氣非常低迷,克拉蘇選擇了十一抽殺律,光是死在這條律法之下計程車兵,就多達4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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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一軍法雖然殘酷,但是實際執行大多會用在逃兵和大潰敗計程車兵身上,由於實際懲處人數較少,並沒有爆發過大規模的譁變或反叛。小編覺得,雖然並沒有相關記載,但是有些事情是顯而易見的,十一抽殺律這種刑法,絕對會給士兵的內心種下恐懼的種子,這就是告訴他們,如果失敗,就會死。當然了,有人會說,一直贏下去不就好了?這種軍法還能起到威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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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世界上哪有什麼能夠毫無敗績的部隊,一場戰鬥的勝利與失敗往往涉及到了太多的因素,當一支部隊真的由於潰敗而被執行十一抽殺律,那麼其實這支部隊已經消失,過往的榮譽不再存在,留下的只有死亡和恐懼,除非重建,不然這樣的部隊只能解散重組,而那些士兵,絕大多數,都不再適合軍隊,他們只能蜷縮在恐懼當中,度過自己的下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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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認為,即便這種古代的軍法確實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這種利用更大的恐懼去壓倒敗兵心中的恐懼,以求他們即便是潰敗也能死戰到底,這種做法實際上完全沒有考慮到士兵是否會心理崩潰,當士兵的內心徹底崩潰後,往往是傳染性,一個士兵瘋掉了,大家也就跟著全瘋了。

真正能讓士兵死戰不退的其實是榮耀和信仰,就像是英雄兒女中的王成,他在只剩自己時,還能堅守陣地,死戰不退。對於一支真正有信仰有榮譽的軍隊,完全不需要恐怖的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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