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六男子結夥開設賭場,六人被判處拘役三到六個月不等刑罰

俗話說:

兄弟齊心,其利斷金。

可就有這6人,

利慾薰心,齊心開賭。

日前,

霞浦法院審結一起開設賭場案件。

霞浦六男子結夥開設賭場,六人被判處拘役三到六個月不等刑罰

案件詳情

2020年2月底至3月17日間,被告人張某甲、張某乙、張某丙、陳某甲、陳某乙經共同商議後,在霞浦縣水門鄉某自然村一廢舊房屋、某自然村一山頭空地、某村對面山頭一空地等處,提供賭桌、牌九等賭具給參賭人員江某某等人以“拔杆”形式賭博,從中抽取頭錢約人民幣20000餘元,其五人各分得人民幣4100元。期間,被告人陳某丙受僱到其中一處賭場看哨望風,從中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600元。2020年3月到5月,六被告人先後到案。

霞浦六男子結夥開設賭場,六人被判處拘役三到六個月不等刑罰

法院認為

被告人張某甲、張某乙、張某丙、陳某甲、陳某乙、陳某丙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張某甲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予從重處罰。被告人張某丙有違法劣跡,酌予從重處罰。被告人張某甲、張某丙、陳某甲、陳某乙、陳某丙犯罪後自動投案,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願意接受處罰,可予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乙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可予從輕處罰。六被告人均已退出全部違法所得,酌予從輕處罰。綜合上述情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處六被告人拘役三個月至拘役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4000元至10000元不等。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