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評線」彩雲網評:讓“指導價”引導教育迴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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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雲網評特約評論員 冉鵬

12月13日,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加強雲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針對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擬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對校外培訓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這既是落實“雙減”之需,也是與時俱進強化校外培訓管理之要。長期以來,校外培訓行業作為非官方經營和辦理的機構,培訓機構培訓什麼、收費多少等事項,全憑經營者一張嘴,全由經營者說了算;培訓質量高低,缺乏權威評價機構和評價方式來評判,等等。正是這些監管漏洞的存在,讓許多經營者看到了“空子”,找到了“撈金”渠道,導致校外培訓機構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讓校外機構亂象叢生。不但給廣大群體增加了負擔,也導致校外培訓的經營性大行其道,而公益性卻得不到體現。

值得欣喜的事,近日,雲南省針對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擬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這一做法,有利於封住了校外學科培訓機構胡亂收費和高額牟利的通道,讓“指導價”發揮校外培訓的“指標”作用,指導校外培訓行業迴歸公益服務正途,值得肯定和期待。

俗話說,“國有國法,行有行規。”制定校外培訓的“指導價”,並不是空穴來風,更不是想當然、拍腦袋。我國《價格法》第十八條規定,對於“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校外學科培訓收費從市場調節到納入政府指導價,這是有著明確的法律依據。作為校外培訓的經營者,更需要認識到這一做法的真正意義所在,積極支援“指導價”的出臺與實施,自覺調整開辦校外培訓機構的宗旨,處理好“撈金”與公益性的關係,真正把培訓機構辦成支援教育事業發展、減輕群眾負擔的公益性行業。

群眾的需求和呼聲,是我們制定政策和落實政策的“風向標”。把出臺“指導價”這一制度性安排做好做實,需要有關部門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把徵求意見的過程,變成聽取呼聲和意見的過程,把制定出臺文件的過程,變成“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過程,切實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讓群眾在這一過程中真正享受到實惠。同時,也要廣泛進行調研,充分聽取培訓機構的意見,實事求是核定好反映雲南實際的中準價,明確指導價實施的範圍,明確浮動價的浮動幅度,透過多方考量,因地制宜制定更加明細、切實可行的規定,防止政策走偏變樣,杜絕政策制定執行中出現“權利尋租”現象。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制定出臺“指導價”的制度性檔案,並不是一“出”了之、一“出”永逸,更需要強化制度執行,才能發揮制度威力,真正發揮作用。有關部門要加強線上監測和線下巡查,及時查處培訓機構在落實和執行“指導價”過程中搞變通、打折扣,甚至價外加價、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違法行為,以強有力的制度實施,杜絕“節外生枝”,確保“制度紅利”充分釋放,真正實現“指導價”成為校外培訓的“指標”,推動“雙減”落地落實,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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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雲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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