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海口市查辦一批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案件

重拳出擊!海口市查辦一批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案件

2021年以來,海口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住建局等部門深入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持續保持監管的高壓態勢,加大對商品房銷售中不正當競爭、釋出違法廣告、未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進一步整頓和規範了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近日,海口市公佈了

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因

未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不正當競爭、

釋出違法廣告分別被予以

處罰

的典型案例

立案查處,涉及房地產案件17宗,罰沒款1064。05萬元。

此次專項整治以房地產企業釋出的戶外廣告、售樓中心發放的印刷品廣告、企業微信公共平臺、公示資訊等為主要內容,重點檢查房地產廣告中是否存在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是否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等承諾內容;是否存在炒作學區房行為;是否

對規劃和建設中的文化教育設施作誤導宣傳

;是否

片面和歪曲解讀房地產調控政策;房地產中介機構是否虛標房價或釋出虛假房源資訊,協助交易雙方簽訂陰陽合同

等違法行為,切實解決房地產廣告領域突出問題,確保房地產廣告宣傳形式和內容合規合法。

整治中,發現部分房地產企業售樓中心發放的宣傳彩頁、企業微信公共平臺存在虛假宣傳,使用了

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承諾

等問題。

現場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責令企業立即整改,並依法對企業的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

從重從嚴從快查處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

違法違規行為,

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據悉,截至目前,開展聯合執法

42次,檢查房地產各類經營主體476戶,檢查房地產廣告723條次,立案查處涉及房地產案件17宗,罰沒款1064。05萬元。現選取一批典型違法案例予以公告。

一、海南某煒集團有限公司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價格欺詐案

當事人在

銷售商品房期間,未按《商品房

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標註

“銷售狀態”欄目內容;虛構

房源緊張資訊,誘騙購房者交納超出備案房價的房款,構成

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價格欺詐違法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四條和《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七條第(二)項的規定。辦案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

286。77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海南某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釋出違法廣告、未按規定內容和方式實行明碼標價案

當事人

銷售商品房期間,未如實標示已售實際成交價格,未對在售房源的層高、套內建築面積、分攤面積等內容進行公示,並在微信公眾號上釋出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承諾以及使用絕對化用語廣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辦案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

188。4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海南某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不正當競爭案

當事人

在銷售商品房期間,不按規定內容對在售商品房明碼標價,未在《商品房銷控表》真實標註房屋銷售狀態,構成虛假和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辦案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

123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海口某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

當事人在

銷售商品房期間,透過樣板房展示、置業計劃書圖文描述的方式對房屋的內部構造進行虛假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擾亂了房地產銷售市場秩序,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辦案機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對當事人作出罰款

70萬元的行政處罰。

(趙文陽 宋威 餘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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